5起事故追責!項目經理、總監等6人被吊銷執業證書

剛剛,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連發9份通報,對5起事故進行追責處理!

5起事故追責!項目經理、總監等6人被吊銷執業證書

2015年嶗山區“12.24”起重傷害事故

張永山項目經理,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造成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混亂,導致事故發生,且在事故發生後,組織轉移隱瞞了兩名死亡人員,謊報生產安全事故。決定吊銷註冊專業為建築工程的一級建造師註冊證書,自吊銷之日起5年內不予註冊。

2017年廈門市“2.12”軌交2號線一期盾構施工事故

徐樹軍,作為中鐵十四局集團隧道工程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決定吊銷註冊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級建造師註冊證書,自吊銷之日起5年內不予註冊。

解秀濤,作為中鐵建廈門軌道2號線一期土建1標項目部經理,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管理責任。決定吊銷冊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級建造師註冊證書,自吊銷之日起5年內不予註冊。

中鐵十四局集團隧道工程有限公司,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責令停業整頓60日。

2017年濟寧“6.01”崇文中學施工坍塌事故

鍾玉文,實際行使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職責,決定吊銷註冊監理工程師註冊執業證書,自吊銷之日起5年內不予註冊。

山東聖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施工單位,決定責令停業整頓60日。鑑於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已給予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60日的處罰,決定不再執行。

  • 存在允許周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的違法行為;
  • 未嚴格按照施工技術和工程質量強制性標準施工;
  • 項目負責人長期不在施工現場;
  • 項目部未按規定配備有資格的技術人員;
  • 未發現風雨操場實際荷載遠超設計荷載的重大事故隱患,未發現網架的製作、安裝不能滿足設計圖紙中“結構找坡”要求的重大事故隱患,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

2017年青島“6.23”地鐵11號線車輛傷害事故

劉晉明,一標項目經理,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不力,隱患排查不力,對作業令的實施監督管理不到位,對一分部存在的失職失責行為失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決定吊銷註冊專業為機電工程的一級建造師註冊證書,自吊銷之日起5年內不予註冊。

2018年菏澤市“10.05”塔式起重機倒塌事故

丁友雷,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未依法履行監理職責,未安排監理人員旁站監理塔式起重機安裝作業,未認真審查塔式起重機安裝專項施工方案。決定吊銷註冊監理工程師註冊執業證書,5年內不予註冊。

菏澤市定陶區工程建設監理公司,監理單位,責令停業整頓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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