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6万!龙岩市出台新政培育高素质农民典型

闽西新闻网讯(记 者 林 阿 玲 通 讯 员 郑嘉雯)“新农人初创之星,每 人补助 2 万元;大学生农创标兵,每 人补助 5 万元;十佳农民,每人补助 5 万元;实训基地,每个补助 6 万元; 见习基地,每个补助 5000 元。”这是 我市为培育高素质农民典型而出 台的最新扶持政策。

  人 才 振 兴 是 乡 村 振 兴 的 关 键。为加快培育高素质农民典型, 激励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培养 一批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善经 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助 力乡村振兴,今年 3 月 9 日,市农业 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龙 岩市高素质农民典型认定管理办 法》,对认定的各类高素质农民典 型,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办法》规定,高素质农民典型 认定类型包括个人和基地,其中典 型个人包括:新农人初创之星、大 学生农创标兵、十佳农民;典型基 地 包 括 :见 习 基 地 、实 训 基 地 等 。 各类典型的申报人,必须为在龙岩 依 法 登 记 注 册 的 独 立 法 人 ,从 事 农、林、牧、渔业生产、加工、经营、 休闲农业以及为农业农村发展服 务的相关行业。《办法》对个人和基 地典型的认定条件作了严格规定, 如十佳农民,需创业正常经营 3 年 以上,产业达到一定面积规模,带 动周边农户 30 户以上共同创业,没 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

  据了解,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对 象可自愿提出申请,于每年 9 月 30 日前向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农业 农村局提交申报材料,县级组织评 审组实地考察、择优评定后,报市 农业农村局备案。市级每年分配 下达各县(市、区)高素质农民典型 认定的名额和补助资金。获得认 定的高素质农民典型,将被优先推荐参与各级各类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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