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停止執行“第11號通告第3條”相關內容


白城市:停止執行“第11號通告第3條”相關內容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經白城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停止執行《白城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第11號)》的第3條:“各類校外培訓機構可恢復面向社會的培訓服務"相關內容。各類校外培訓機構恢復營業時間,另行通知。

白城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3月17日

附:

白城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第11號)


疫情發生以來,全市上下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萬眾一心、眾志成城,取得防控工作階段成果和良好成效。為加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經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堅持“應開盡開、精準管控、激活市場、保障民生”,全面恢復各類場所正常營業,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 在第10號通告恢復部分經營場所營業的基礎上,公共浴池、電影院、酒吧、KTV、按摩院、美容院、棋牌室、旅行社等所有服務性經營場所均開放營業。恢復營業的場所要落實預約限流、錯時錯峰、通風消毒、安全生產等措施,暫停大型聚集類宣傳推廣活動,避免人員扎堆現象。

2. 個體診所要按照相關規定,引導有發熱症狀的人員就近到設有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就診,並將患者情況及時向所在的街道(鄉鎮)、社區(村屯)報告。

3. 各類校外培訓機構可恢復面向社會的培訓服務,針對在校學生教育培訓的復業時間,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和發佈。培訓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做好場所清潔通風消毒工作,合理設置培訓班次和規模,減少人員聚集。

4. 各級黨委、政府要承擔疫情防控的屬地責任,行業部門要切實履行主管責任,嚴格執行“一證通行”制度,加強對營業場所的日常監管,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5. 廣大群眾要保持健康衛生的生活習慣,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風,不與隔離人員密切接觸,主動配合社區(村屯)做好群防群控工作。

白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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