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要欺心,欠债终要还

勿要欺心 欠债终要还

勿要欺心,欠债终要还


清朝时期恒王府长史(秘书长或幕僚长)东鄂洛,因犯事被贬谪到玛纳斯。此地属于乌鲁木齐管辖。

有一天,东鄂洛从玛纳斯前往乌鲁木齐。为了避开酷暑,他选在夜间赶路。中途,他下马到大树旁休息时,遇到一个人半跪着向他问好。此人自称是印房官陈竹山的下属戍卒刘青,东鄂洛与他交谈许久。

当东鄂洛上马准备离开时,刘青请托他一件事,希望他给乌鲁木齐印房官陈竹山的奴仆喜儿传个话儿。原来喜儿欠刘青三百钱,如今刘青处境贫寒,希望喜儿还他钱。

次日,东鄂洛见到了喜儿,将刘青的话转告于他。喜儿一听,吓得汗如雨下,面如死灰。东鄂洛见状,觉得很奇怪,问他怎么回事。这才知道,原来刘青早已病死了。

刘青刚离世时,陈竹山感念他生前办事勤谨,就交给喜儿三百钱,叮嘱他去街市上买些酒脯和纸钱,好好祭奠刘青。喜儿知道刘青没有亲属,就把这笔钱私吞了。本以为无人知晓。没想到:刘青鬼魂亲自来索债。

陈竹山素来不信因果。当他听说此事后,不禁恐惧地说:“这件事确实不假。刘青托付的话,不是旁人能编造的。我原以为世人做恶,最怕被人知道。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今天我才知道,无鬼论实在靠不住。那些做了亏心事的人,我真为他们忧心啊。”

事据:《广异记》、《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四》卷十

勿要欺心,欠债终要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