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检先锋】肥乡第一检察部:降低“案—件比”,提高办案质效


降低“案-件比”,提高办案质效

【肥检先锋】肥乡第一检察部:降低“案—件比”,提高办案质效


2019年,我院“案-件比”为1:1.292,位居全市第一名。主要做法:一是在案件审查逮捕阶段要求做到对案件证据的全面审查。在审查逮捕阶段我们便从庭审的角度要求侦查机关侦查取证,充分利用《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等法律文书,提高案件释法说理能力,充分利用逮捕后侦查时间完善证据链条,缩短办案时间,降低退侦率。


二是在案件审查逮捕阶段后做好引导侦查工作。在案件批捕阶段后随时或者定期与侦查人员沟通补充侦查情况。并要求侦查机关在案件侦查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将案件移送案件承办人进行预审查,确保该补充侦查的证据已补侦到位。


三是在审查逮捕阶段提讯时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告知工作。提讯时对犯罪嫌疑人做好制度宣讲,提高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认罚以及适用简易或速裁程序审理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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