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段时间小涛跟大家分享了很多关于深圳市考的考情及备考的一些干货,不知道大家都掌握得怎样。
其实纵观2019深圳市公务员考试,我们可以发现其笔试内容出现重大变革,由一直以来的公共科目《行测》+《申论》/专业科目考试,变为《行测+申论》为必考科目,专业岗位再额外加试专业科目,其中专业科目更具专业特色,还首次新增《计算机专业素质测试》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素质测试》科目。
接下来这段时间小涛会和大家分享下市考加考专业科目都考哪些内容,大家记得不要错过哟。今天跟大家分享的是关于行政执法素质。
19年市考招录情况
《行政执法素质测试》考纲解读
一、考试说明
《行政执法素质测试》为客观性试题,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是非题,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务必携带的文具有:签字笔或钢笔(最好为黑色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的一律无效。
三、考试内容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相关知识及应用。
四、题型示例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例题: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 )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所在地
B.原告所在地
C.不动产所在地
D.被告所在地或不动产所在地
答案:C。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
例题:行政机关可为了( ),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A.制止违法行为
B.防止证据损毁
C.避免危害发生
D.控制危险扩大
E.制止犯罪行为
答案:ABCD。
(三)是非题:判断每题的陈述是否正确,正确的为A,错误的为B。
例题: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不得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
答案:B。
《公务员法》相关考点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法中关于公职取得制度也是在行测常识部分比较重要的知识点,接下来就对公务员法中关于公职的取得制度进行小总结。
一、重点理论总结
(一)录用
1.适用职务
初次进入公务员系统,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2.原则
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3.试用期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4.禁止录用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选任
通过选举的方式任用公务员,即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的方式任免领导职务公务员,适用于领导职务。
(三)公开选拔
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针对的是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
(四)聘任
1.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但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除外。
2.聘用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通过签订书面聘任合同确定权利义务,实行协议工资制。
3.聘任期限在合同中约定,期限为1至5年,可以约定1至6个月的试用期。
4.聘任合同发生争议,可以提交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例题分析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A.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B.曾因犯罪受过民事处罚的
C.曾因犯罪受过行政处罚的
D.因车祸而受伤住院的
【答案】A。中公解析:《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故本题正确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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