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交巡警大隊處理一起電動車闖紅燈交通事故

大眾網·海報新聞惠民3月18日訊(記者 王君彩 孫凱 通訊員 楊樺 程磊)近日,惠民縣轄區內發生了一起電動自行車闖紅燈引發的交通事故。

李某某騎電動自行車由南向北行駛至惠民縣城十字街路口處時,與由西向東曹某某駕駛的魯M*****小型轎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李某某受傷。經現場調查,李某某闖紅燈行駛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因此,李某某承擔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曹某某不承擔事故責任。

惠民交警在此提醒廣大交通出行者,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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