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von000
我之前工作,其中經歷了2家試用期6個月的公司,很多人都不喜歡試用期太長的公司,我也一樣。如果面試的HR告訴你試用期是6個月,大家基本都會從心裡排斥這份工作。
當然這家公司可能薪資開的高,或者領導很nice,或者公司的辦公環境非常好離家很近等等其他原因,讓你勉強接受了試用期6個月。在深圳很多公司試用期是3個月,而且有些公司你表現好是可以提前轉正的,那試用期定6個月的公司會有那些貓膩呢?
1、 公司可以有更長的時間挑選你
試用期還是雙向選擇,公司選擇你,你選擇公司,有些工作不一定能在3個月之內看到你的能力和業績,可能需要5、6個月,公司為了規避需要它承擔的風險,而把這個風險強加給試用期員工。因為在試用期,公司可以以你不符合公司用人需求、能力達不到合崗位需求,終止試用,說通俗點,就是可以隨時開掉你,還不用給賠償金。
2、 公司業績波動較大的公司,利用6個月長試用期來降低公司用人成本
可能這家公司前面3個月銷售業績很好,員工忙不過來,就大量招人,但是沒想到後面3個月逐月降低,根本不需要這麼多人了,那就找藉口開掉試用期員工,節省成本。等到下一個季度,公司業務又猛增的時候,再招人,或者讓那些存活能力強的員工,完成6個月使用給你轉正。
3、 最噁心的公司,就是讓你給低工資的服務5個月
有一些套路公司,面試跟你談薪資,是基本工資+提成+年終獎,試用期基本工資只發80%,提成2-3個月發一次,年終獎給你說有3-6個月工資。你算下來覺得工資年薪也挺高的,就接受了工作。但是沒想到公司在你試用到5個月的時候,突然說你不合適,終止試用辦離職,然後你的提成、年終都沒有了。
當然這種情況,有些聰明人去勞動去投訴,尋求法律途徑維護自己利益,但是這種噁心的無賴公司會拖著你,會找各種藉口,說合同上沒有約定提成和年終獎,什麼員工手冊上寫明瞭離職不發年終獎和提成等等,跟你扯皮,費時費力還耽誤你重新找工作。
所以,一定要避坑試用期6個月的公司,當然也有一些正規的大公司,雖然試用期6個月,但是福利確實不錯的,你可以考慮,比如我待過的一家公司:
勞動合同上籤的試用期是6個月,但是試用期1-3個月發80%工資,從第4個月開始按談的工資100%發放,相當於試用期3個月。另外前3個月扣掉的20%的工資,在年終的時候跟著年終獎一起補發給你,比較良心。
綜上,試用期6個月不是完全不能選,要看它給出的其他條件是否合理,或者補充了6個月帶來的風險,如果是可以考慮。而且試用期6個月的,最好選擇那些大公司、上市公司、正規公司,小公司喜歡用6個月做一些動作和文章,風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