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關於加強疫情防控期間清明 祭掃活動服務管理的通告

烏拉特前旗文體旅遊廣電 今天

關於加強疫情防控期間清明

祭掃活動服務管理的通告

(巴新肺炎防指〔2020〕99號)

清明節將至,目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森林草原防火關鍵期,為鞏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嚴防因人員祭掃和聚集引發疫情傳播及火災事故,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共同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現就2020年清明祭掃活動服務管理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廣大居民要儘量減少到公墓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祭掃活動,嚴禁組織宗族性集體祭祀,不得進行聚餐、聚會等群體活動,切實避免人員聚集。

二、全市廣大居民應及時告知在外地(含境外、市外)的親友,今年清明節儘量不要回鄉祭掃。如有從境外、市外回鄉祭掃人員,本人及接待的家人要第一時間向所在地嘎查村、社區報告,如實上報行程軌跡、活動安排和健康狀況等具體信息,對瞞報、遲報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三、對所有來我市的外籍人員和回國中國公民,一律採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的措施。

四、各地要做好回鄉祭掃人員跟蹤管理工作,嚴格實施測溫登記,對有發熱、咳嗽等異常狀況的,要及時轉送當地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篩查。

五、積極推進移風易俗,倡導文明祭祀新風,採取家庭追思、撰文紀念、網絡祭掃等形式,緬懷逝者、寄託哀思。到公墓、骨灰堂現場祭祀的,要提前向殯葬服務單位預約,並持居民身份證和巴彥淖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通行證出入祭祀場所。預約方式已在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公佈。

六、嚴禁在野外用火,不得攜帶火種、易燃易爆品等進山。嚴禁在各類墓地墓園、道路街口、居民社區等場所焚燒祭品、燃放煙花爆竹、拋撒紙錢,堅決杜絕因祭祀引發火災事故。

七、廣大黨員幹部要發揮模範帶頭作用,以身作則,率先垂範,管好家人和親屬,主動抵制不良習俗,以實際行動影響和帶動群眾文明祭掃。


巴彥淖爾市新型冠狀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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