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召开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3月17日上午,葫芦岛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主任王健同志主持召开葫芦岛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讲话。市一级巡视员、市委秘书长严喜鹤,市领导蹇丹、陈世海、孙洪军、冬梅、张海平、孙永兴、孙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淑俐、市检察院检察长郇义海出席会议。

葫芦岛市召开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葫芦岛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实施意见》、《中共葫芦岛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关于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王健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完善法规规章,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坚持依法科学防控疫情。要提供制度保障,科学分类施策,排查化解矛盾,依法有序组织复工复产。要保持高压态势,聚焦主攻方向,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推进简政放权,保护合法权益,强化法律服务,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要明确目标,深化改革,优化程序,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体制机制,严格监督检查。要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营造法治氛围。

王健要求,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全面依法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提升法治建设工作能力和水平。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将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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