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是要預交訴訟費的。雖說是預交,但是萬一敗訴了,還是拿不回自己的錢。風險一直都存在。
訴訟費呢,是按照訴訟請求的標的額來進行收費的。同樣按照標的額來進行收費的還有律師費。有些善良本分的律師,在起草訴狀時就會替你考慮訴訟費的節省;但也存在極少數律師,故意提高你的案件的訴訟標的額,以增加自己的律師收費。
其實,如果明確自己打官司的目的,學會轉換思維、調整訴訟請求,不僅可以有效降低訴訟成本,還能夠節省律師費!以下幾招,也許會幫助到你!
❄把利息模糊化
如果,你的請求是“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30000元”,訴訟費按照30000元計算,是550元。
但如果,你把利息調整為“請求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按年利率4.5%計算”,實踐中,很多法院對此不再另行收費,或僅按照最低標準收費(最低有可能僅50元)。
類似的,還有支付違約金、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等。均可以採用“按照每日xxx標準向原告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利息損失”的樣式,進而為自己節省一部分的必要支出費用。
❄把行為明確化
在房屋買賣案件中,賣方不配合辦理過戶手續。買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判令“賣方繼續履行合同”。
但是,很多法院對於“繼續履行合同”,是按照合同的金額來進行收費的。比如,房屋總價100萬元,如果是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那麼訴訟費就是13800元。
因為賣方就是不給過戶,可以改成:請求判令賣方配合買方辦理房屋過戶(產權變更登記)手續。這樣的請求沒有金額,法院的收費一般都“一件請求”或按低標準進行,最低可能只有50元!
總結一下,如果打官司只是想要對方履行合同義務中的某一條,建議不要使用“繼續履行合同”的請求。能具體就具體,比如判令“被告配合辦理抵押注銷手續”、“被申請人對產品支架進行更換”、“被申請人搬離房屋”等等。
❄慎用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請求,被廣泛運用。但解除合同,涉及到解除權的有無,解除權的成就與否,解除合同的後果等的認定,審理的對象多而且雜。很多法院對於解除合同的請求均是按照合同標的總額來進行收費的。
比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房屋價值100萬元的話,解除合同的訴訟費為13800元。類似的,還有判決“確認合同解除”、“撤銷合同”等等。如無必要,建議慎用。
終止合同並不一定得解除,也可以確認合同無效。如果合同本身符合無效的特徵,建議採取“
確認合同無效”來替代解除合同。確認合同無效,在不少法院和仲裁機構,是按照無金額的請求收費的,最低也是50元起。
❄考慮確認所有權
對方不給自己發貨,可以請求判決“被告向原告交付某物”。有些法院按件收取訴訟費,但也有些法院是按照物的價格收費的。
如果標的物價值很高,比如價值100萬,那麼訴訟費收取就是13800元。
換個思路的話,如果標的物是動產,方便運輸,或者自己處理比較簡單的話,是可以將請求調整成確權的。
“請求判決確認標的物歸原告(申請人)所有”,這種請求絕大多數法院視作為“一件請求”,費用50元起。
當然,如果是不便運輸,或者處於對方實際控制之下難以處置的,或者需要申請強制執行的,不建議使用確權請求。畢竟,無法強制執行,確權請求就沒有意義了。
❄能合併的儘量合併
這個主要是在夫妻共同債務中的體現。
如果您要起訴張三兩口子還款,多數人的請求是第一條“請求判決張三還款100萬”,第二條“請求判決李四承擔共同還款責任”。訴訟費的計算依據便是100萬,另外加“一件請求”的費用。
但如果調整成為“判決兩被申請人共同向申請人歸還借款100萬”,那麼便是僅以100萬來計算訴訟費。相比之下,“一件請求”的費用便被節省了下來。
當然了,實踐中的糾紛多種多樣,請求也就五花八門。不可能每一種糾紛都能夠有合適的轉換方法。實踐中,也不是所有法院的收費標準均是完全一致的。
所以,建議您可以主動去法院諮詢收費的問題,而後再酌情調整自己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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