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豪横”,泸州这位女子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

在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审理的(2019)川0504民初3515号案件中,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潘润在查阅庭审笔录时将笔录中自己的签字撕毁,被书记员当场发现。经法官询问,称认为签字对其不利,故通过损毁庭审笔录的方式达到法律文书不生效的目的。

潘润的上述行为已严重妨害诉讼秩序,损害司法尊严,本院遂依法决定对其拘留15日。因其涉嫌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本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法庭上“豪横”,泸州这位女子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

庭审笔录是人民法院依法制作的法律文书,是对庭审过程中全面、客观真实的记录,是司法权威的象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尊重司法工作人员,遵守法庭规则,听从法官指挥,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确保良好的司法秩序。任何藐视司法权威,严重妨害诉讼秩序,损害司法尊严的行为,定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庭上“豪横”,泸州这位女子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