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黃哲徐專欄”侵犯申花名譽權案已由法院強制執行完結

2018年12月,今日頭條號“黃哲徐專欄”,在今日頭條網站和APP上發佈了造謠文章《公祭日不知羞恥,毫無底線?申花球迷將中超地域歧視引戰CBA》。汙稱在CBA賽場上,以“國家公祭日”等詞句,辱罵江蘇同曦籃球隊的人,系申花球迷。

自媒體“黃哲徐專欄”侵犯申花名譽權案已由法院強制執行完結

(造謠文章截圖)


文章發佈後,俱樂部極為重視,立即進行調查,並於發佈當晚委託律師,發佈聲明,確認該文章為不實造謠文章。


因當時通過公開渠道,只能瞭解此文章是由網絡用戶(即頭條號“黃哲徐專欄”)發佈在今日頭條這個平臺上,而並不瞭解“黃哲徐專欄”的真實姓名、地址等身份信息。為合法取得相關信息,2019年1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等相關法律,俱樂部暫先以網絡服務提供者(即“今日頭條”)為被告,在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今日頭條”提供其掌握的涉案網絡用戶相關信息。


經過浦東法院審理,“今日頭條”於2019年6月,向浦東法院提供了“黃哲徐專欄”的註冊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身份證住址、註冊手機等。在獲得上述信息後,因該人戶籍在上海市閔行區轄區內,俱樂部於2019年7月,在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提起了以該人為被告的名譽權訴訟。


自媒體“黃哲徐專欄”侵犯申花名譽權案已由法院強制執行完結


在被俱樂部告上法庭後,該人到庭應訴,承認錯誤,並請求法院調解。申花俱樂部考慮到他是在校學生,沒有經濟收入,同時身患重病,家庭經濟較為困難,法庭上道歉態度也看似比較誠懇,同意調解。2019年11月28日,閔行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被告須於2019年12月10日之前,在“今日頭條”上刊登《致歉聲明公告》,並賠償名譽損失費1元,除此之外,俱樂部免除了他其他賠償責任。


2019年12月12日,因其未履行《民事調解書》規定的刊登《致歉聲明公告》的義務,俱樂部向閔行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自媒體“黃哲徐專欄”侵犯申花名譽權案已由法院強制執行完結


閔行法院受理了俱樂部的強制執行申請後,傳喚該人至閔行法院,對其進行法制教育,告知其不履行《民事調解書》的法律後果。2019年12月18日,“黃哲徐專欄”刊登了《致歉聲明公告》。至此,本案終結。


自媒體“黃哲徐專欄”侵犯申花名譽權案已由法院強制執行完結


本案中,考慮到該人系在校學生,又身患重病等特殊原因,俱樂部除要求其刊登《致歉聲明公告》 和賠償1元外,免除了其他數萬元的賠償責任。同時,針對另外幾起損害俱樂部名譽的相關文章,俱樂部也正在進行訴訟中,目前網絡服務提供者已經向相關法院提供了實際侵權者的線下注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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