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乾物燥 消防意識千萬繃緊弦

春季多風少雨,空氣乾燥,火災隱患加大,前不久,我市先後發生了幾起火災,消防意識一刻也不能鬆懈。市消防救援支隊相關工作人員就如何減少春季火災發生、火災發生時如何自救、如何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給出了不少好建議。

嚴禁野外用火 避免引發火災

隨著春耕開始,部分村民為了省事引燃田中秸稈燒荒的行為幾乎每年都有發生。近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內蒙古自治區消防條例》《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自治區消防救援總隊就春耕、清明節期間加強野外用火管理有關事項發佈通告,春耕、清明節期間嚴禁野外用火。

記者從市消防救援支隊瞭解到,當前正值春耕之際,並且清明節將近,燒荒、祭祀等野外用火行為增多,加之天氣乾燥多風,極易引發火災事故。為預防火災,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自治區消防救援總隊就春耕、清明節期間加強野外用火管理有關事項發佈通告,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嚴禁在農田焚燒農作物秸稈、雜草等“燒荒”行為;嚴禁在野外燒香、燒紙、燃放鞭炮;嚴禁在野外野炊、生火;嚴禁在林地、田地及柴草堆垛附近吸菸;嚴禁隨意向室外傾倒火焰未熄滅的爐灰。

對違反法律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使用明火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下拘留;對於過失引起火災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尚不構成犯罪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對過失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車輛發生自燃,怎麼辦?

3月16日上午,南二環快速路高架橋上發生一起汽車自燃事故,不但將車輛燒燬,還燒燬了高架橋上的隔離護欄。處理此次事故的交警告訴記者,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突然發生自燃,駕駛員及時停車逃生,因為沒有滅火工具無法滅火,只能看著車輛被燒燬,所幸沒有人員受傷。

前不久,一輛汽車行駛過程中爆胎,橡膠捲入剎車盤導致車輛起火。

消防救援人員告訴記者,在疫情防控期間,大多數市民的車輛都停止使用,經過長時間停放的車輛,特別是老舊車輛容易發生漏油或電線短路的情況。再次使用車輛時,應到修理廠檢查,防止因漏油或漏電導致車輛自燃。車輛發生自燃時,駕駛員要冷靜處理,及時停車到安全地帶,防止二次傷害;駕駛員和乘客要及時逃生;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時不要打開車前機蓋,防止火勢蔓延;如火勢太大無法自行撲滅,要及時撤離到安全區域等待救援,不要為了車內物品二次返回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家庭防火,注意啥?

3月8日,高女士在家裡忽然聞到一股天然氣的氣味,仔細查看了燃氣管道和燃氣灶,均未發現問題。她又推開門,聞到樓道里有股很濃的天然氣味,於是立即撥打了中燃公司客服熱線。中燃公司維修人員趕到現場逐戶排查檢測,確定一樓西戶存在嚴重漏氣現象,調查發現是該戶的燃氣管道連接灶具的老式黑色膠管被老鼠咬壞,而租戶離開時未關閉燃氣管道閥門,導致天然氣從破損膠管處大量洩漏。

消防救援人員告訴記者,疫情防控期間,人們都減少了出門,在家時要注意防止家庭失火。居家隔離時,要及時清理陽臺、樓道、廚房,不在樓道口、樓梯間堆放雜物;濃度75%的酒精易燃易爆,消毒使用時應遠離明火,存放時要遠離火源、熱源,放置在通風陰涼處;不對電器開關、插座、電源等帶電設備噴灑過量液體消毒劑,以防發生短路;使用電暖器、烤火爐、煤爐等取暖設備時,要與沙發、窗簾等可燃物保持安全距離;電器設備使用後要及時關閉電源;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不臥床抽菸,不亂扔菸頭。家中長時間無人居住的,家庭成員離開前要關閉天然氣入戶閥門,斷開家中總電源,減少安全隱患。

消防救援人員提醒所有市民,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應當立即報警。

(呼和浩特晚報記者 徐達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