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华人回国可以住多久?拜耳的那个巨婴,是不是她不走,国家就没有权利驱逐她?

临泉农产品


职场低层认为:

外籍华人回国,是持有护照签证的。护照上签证时间多久便可以住多久。

至于拜耳的那个被辞员工,就是不听人劝告,非要不戴口罩去跑步的那个女人,现涉嫌违法,被警方立案查办。至于她好久离开中国,国家有没有办法驱离,得从以下情况去了解。

一.护照签证确认日期,是决定外籍人员在中国的居住时间。

如果你签证时间内在中国居住,是合法行为。到期时,必须离开,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5天。

二、关于拜耳辞退的那个"不戴口罩又不听劝告”的员工能住多久?

单从被拜耳公司辞退来看,应该立即离开,因为她居住在中国,是公司员工的身份居住。一旦被开除或者说被公司辞退,就失去了居住理由。

没有居住理由,国家不可能让她久任的。

三、还要看她的违法情况。

据网上消息,拜耳辞退的这位员工,因不服从当地抗疫管理,现被警方立案调查。

根据我国法律,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犯罪的,依照中国公民犯罪处罚。

如果情节轻的可限期出境,驱逐出境等。

所以要看警方调查后的违法犯罪事实才能确定她离开中国的时间。

无论多久出离开中国,都有严格的法律限制,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

结束语:

外国人来中国,或海外同胞,华人华侨,我们欢迎,但要认真履行义务,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服从领导,别得意忘形,认为自已很了不起,处处高人一等,胡作非为,这样不但不受欢迎,触犯法律会一样被处罚的。

(我是职场低层,一个正直有良心的人,欢你关注,图自网络,侵权删除)


职场低层


那位被拜耳开除的澳籍华人,不可能无限期住在中国。她已经被拜耳中国公司开除,工作签证已经失效,必须要重新去办签证。

办理签证要看赴华目的,请看下面这张图片,就把签证种类都详细列出来了。

从上面图片中可以看到,那位澳籍女士被开除后工作签证已经失效,她不可能在中国继续办工作签证,只能办理探亲和旅游签证,即使能办下来,最多也只能在中国停留180天。除非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她又在中国找到工作,继续办理工作签证。

从2017年12月28日开始,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将针对53个国家的外国人,联合实施144小时过境免办签证政策!这53个国家就包括澳大利亚。

由于该澳籍女士被拜耳开除后,并没有被有部门通报她在中国有违法行为,也没有被列为驱逐出境的对象,因此,她能在中国停留多长时间,目前来看,最多是180天。

对于题主所讲的这位“巨婴”如果还有自尊心的话,应该在被开除后,马上买机票回她后妈家——澳大利亚,因为中国人民不欢迎她,她没有任何理由再和中国人套亲戚了。


寒石冷月


外籍华人回国最多可以停留90天,也就是3个月。对于前拜耳公司的澳籍华人女子,即使国家不驱逐她离境,我想她也住不了多久了。傲慢的态度让她几天之内成为“新网红”,据说事发之后她再没出来跑步,难道她突然改变了“要保持身体健康”的观念了吗?😂

她被拜耳公司开除以后,估计很难找到新工作了,因为外企是相当看重个人诚信记录的,再优秀的人才,一旦诚信有污点,公司一定会弃用她的。现在我们国内用人的规则也是“德才兼备,德要大于才”的。

静下心来客观地想一想,其实我们完全没有必要把她驱逐出境,最终3个月到了,她自己也会夹起尾巴灰溜溜地离开的!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只是可能回到她的假亲妈——澳大利亚以后,“假亲妈”也会冷眼相待她,离彻底完蛋了没有几步了。

疫情之下,众生百相,有的人“积极主动”地扮演着跳梁小丑一样的角色,真是无知到底了,最后换个自断前程,自食其果,新生的机会实在难以寻觅到,太渺茫了。

任何人犯违背道德和良心的低级错误,都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所以生而为人,一要有道德,二要有良心和良知。


Julia中考英语


看了这么多回复,都是从法律上来说的,你们说得都对,但是,对这么一个东西来说,她会按法律行事?呵呵,这东西要是个能守法的东西就不会胡乞白咧的非得去跑她那姥姥般的衰人步了,反正现工作也丢了,证件一撕,再抓把锅灰把脸一抹,整死都不承认是跑步的二奶奶,大街上讨口要饭的混下去,就TM不走,爱咋咋的。。。。。


手机用户12842869301


谈到拜耳的那个巨婴,老穆首先想到的就是她的傲慢、无礼与无知!

该“澳籍女子”,不仅不按规定隔离,私自外出跑步,竟然还在面对社区防疫人员的劝说时,大喊“救命骚扰”……

你一个澳大利亚人,竟然在中国领土上“叫嚣”,是可忍,孰不可忍!

据媒体报道,该女子所在公司叫拜耳,拜耳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将其开除了。

老穆想说,拜耳公司还算明事理!

外籍华人,在国内可以住多久呢?

老穆上网查了一下,早在2018年,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将于2018年2月1日起推出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   

在这8项措施中,其中第六项就是专门针对海外华人的:

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外籍华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如今,该澳籍女子已经被开除了,已经失业了,如果她还有一点点自尊心的话,不用他人说,自己应该自觉离开,回到她的国家——澳大利亚!

老穆实在想不通那些已经加入外国国籍,且还在国内挣钱的人!

最后,老穆想说,还是中国最好!

朋友们,你们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老穆说语文


外籍华人来中国,不能叫“回国”,因为他们已经不是中国人,像问题中的这个“巨婴”,她是澳大利亚人,她来中国怎么能叫“回国”呢?她就是“澳侨”。


她已经被拜耳中国公司开除,按说已经无颜在中国混了,知趣的话就赶快回她的国家澳大利亚。因为中国人民根本就不欢迎她这样的澳大利亚的人。特别是在这个非常时期被开除,一时半会儿她根本找不到工作,谁还会要她这样的不守纪律的人?如果我是老板,我是绝对不招收她这样的人的!

失去了工作,如果她不走,我们就应该赶她走,非常时期非常对待,下“逐客令”,越快越好,最好两天三天,因为她这样的人说不准哪一会儿又会随便外出,给我们带来安全隐患。夜长梦多是不是?


徐福记1230下水诗文


最恨假洋鬼子,什么是假洋鬼子?就是不是真的洋鬼子,而是华人甚至是中国国籍。

一般真正的外国人,一看金发碧眼,基本上比较低调的,至少绝大部分是很低调的,而绝大部分假洋鬼子一般都很高调,恐怕你不知道他说假洋鬼子,一口一个绿卡,美国人。比如清华没毕业的高晓松,矮大紧就是这样的人。

一般假洋鬼子自认高人一等,觉得自己比所有中国人都牛。

一般北京人看其他省的人都是外地人,上海人看其他省的人都是乡下人。这些假洋鬼子眼里,北京人上海人狗屁不是,都是低档人。



有了护照,绿卡,这个绝对自己建瓯牛的不得了,可以受美国保护了,其实这个想法很优质,现在这些人在美国被人歧视,暴打,可以说连乞讨的白人黑头人都不如。



不过一回国就觉得自己牛的不得了,这个见谁骂谁,应该免费治疗,可以出去跑步。俨然是大爷了。

而且一些假洋鬼子的家长也快假洋鬼子化了。


目前拜耳已经辞退了他,说明她已经失去了工作签证,从那位澳籍女士被开除后,相应的工作签证已经失效,她已经不可能在中国继续办工作签证,没有工作肯定无法班办签证。只能办理探亲和旅游签证,即使能办下来,最多也只能在中国停留180天。除非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她又在中国找到工作,继续办理工作签证,现在这颗老鼠屎,肯定没人原因接受他。

所以她最多能呆180天,当然国家有权利直接驱逐出境。



从2017年12月28日开始,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将针对53个国家的外国人,联合实施144小时过境免办签证政策!这53个国家就包括澳大利亚。

我个人建议,对这类外国人,直接驱逐出境。一句话:欧美奥人,都给我滚,滚到你们祖国去。

现在别想来国内占便宜,蹭免费医疗。国内不喜欢这些垃圾国家人。

老铁们,你们觉得怎么样?


高校专业那些事


外籍华人其实也就是“外国人”!针对这些人的居留政策,也分为很多种,我们国家主要分为三类:旅游签证、工作签证、定居签证。旅游签证每次在中国居留时间不超过120天;工作签证的有效期是一年,但工作时间不超过90天;定居签证的获得非常难,我相信拜耳的这个巨婴女,不可能获得定居签证,他很有可能持有的是工作签证!


只要不违反国内的强制性法律,就很难把她强制性驱逐出境,但是它在国内的停留时间也不能太长,否则就会涉嫌非法入境!

在拜耳公司的女婴身上,可以看到贪婪,傲慢和低素质这些关键词!一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自私到什么程度?不知道他哪里来的天生的优越感。这些都成了公众反感她的主要理由。

不过好在他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拜耳中国已经发表声明,开除了这名女员工,也算是对他一个小小的惩罚吧!


说文写作


那位因撒泼打滚、撕扯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澳大利亚人,已经被德国拜耳公司火速开除了!

拜耳公司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作为世界顶级医药企业,中国市场去年为拜耳公司贡献25%的增长,这在拜耳公司的全球市场中,是唯一正增长的单一市场。



题归正传,被拜耳开除后,这个闹事的巨婴,是不是就可以赖在中国不走了呢?国家可以驱逐她吗?

回答是否定的!

她不可以无限期呆在中国!那么她最多可以在中国呆多久呢?

由于她已经被拜耳辞退,也就丧失了工作签证。也就没有了呆在中国的理由。

但是,由于她是澳籍华人,在国内有直系亲属,可以申请探亲居留。国家对此是这么规定的:

家庭团聚、寄养子女、探望在中国永久居住的亲属,可以享有最多180天的居留权。

也就是说,如果说以这个理由呆在中国,最多不能超过180天。

这一条其实与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一致。

那么,国家可以驱逐她吗?

由于她已经加入了外籍,就是外国人,如果外国人违反了我国的法律,就可以将外国人驱逐出境。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又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严重犯罪,驱逐出境作为附加刑出现。

例如某位外国人因为在中国境内犯罪,被判15年有期徒刑,➕驱逐出境。那么,就要在他服刑满15年出狱后,再立即驱逐出境!

另一种是轻微犯罪,可以处以立即驱逐出境。

像拜耳公司的这位被开除的澳大利亚籍员工,因为她不遵守我国政府,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影响又很恶劣,完全可以被驱逐出境!


姑苏讲堂


假洋鬼子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不想拉起民族仇恨,可是,这个澳大利亚华裔女子,也是拜耳中国前员工的所作所为,就是让我们想起了那个“假洋鬼子”的身份。广场舞大妈般无赖的言行举止,再加上肆无忌惮的跋扈态度,很轻易的让我们想到假洋鬼子或者说二鬼子,在中国横行无忌的魔幻乱世。想起那个别人用坚船利炮,打开我们的大门,在我们中国的土地上,横行一个世纪的近现代屈辱史。


一次跑步,就可以让她的优越感,化为乌有

这个澳大利亚籍华裔女子的所作所为,其实,是在一不小心之间,点燃了我们情绪上的怒火,引发了我们所有人的共鸣。可能在她的意识里,自己是澳大利亚人,享有治外法权。

可是她不看看,那个时代早已写进了教科书,印进了我们的灵魂深处,已经成为我们心理情绪的一部分,那段历史也被我们扫进了历史的故纸堆里。她的优越感,来自于她的身份的特殊,来自于她的潜意识,可是她所生活的这片土壤,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用不到治外法权的条例,仅仅上一次热搜,就足够了。


她被开除,不该吗?

回到问题本身,其实拜耳这个公司是比较有名的,她在医疗行业的知名度,大概相当于拜仁在足球圈的知名度。凡是国内医疗器械的从业人员,对这个公司来说,基本上就是如雷贯耳,只不过我们普通人对这公司不了解而已。

这位澳大利亚籍华裔女子,其实就是在拜耳中国公司进行上班。当她的事情发出之后,公司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并且将其开除。这样的利益分割,对这位巨婴来说,可能显得刻骨铭心,可是罪有应得。


她还在中国能待多久?

在拜耳将其开除之后,她已经失去了工作签证,也失去了工作签证所带来的五年的居住权。接下来,她可以以探亲和旅游的名义,再签一个180天的居住权。可是如果想延长时间,必须再次找到工作,再次取得签证。只是,还有哪家公司会给她工作呢?就不怕查消防和水表吗?

结束语:尘归尘,土归土。这位澳大利亚籍华裔女子,其实在中国已经混不下去了。她可能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一次跑步,竟然引发如此的事端。可是事情的背后,是她优越感的变态心理在作怪,是她不明白,在疫情的当下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病毒的攻击对象,也肩负着不传染别人的义务与责任。我们把她挂出来,让她成为热搜,其实就是对她这种不负责心态的一种反击,让她明白,她是谁。当然,对于拜耳中国的做法,我们只想说,干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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