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縣紀委監委紮實落實疫情防控監督執紀容錯糾錯機制

紅網城步站3月19日訊(通訊員 張植高 蘭立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城步紀委監委緊緊圍繞全縣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進行監督執紀,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嚴格落實省委《關於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激勵幹部擔當作為的辦法(試行)》規定,並於近日出臺了《關於在疫情防控監督執紀工作中落實容錯糾錯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列舉了“在疫情防控中,為公共衛生安全果斷決策、及時處置但存在程序瑕疵或出現一定失誤,但事後及時予以補救,未造成不良後果及影響的”等6項不予或免予問責的情形、“在疫情防控中出現工作失誤,但及時採取有效補救措施,主動挽回損失或者消除不良影響的”等5種從輕或減輕的情形。《通知》同時要求,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工作人員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採取合理合法疫情防控措施或依法履職被舉報但經核查不屬實的,應按要求及時採取一定範圍內通報等合理方式予以澄清,消除負面影響,鼓勵工作人員依法依規大膽開展疫情防控工作。

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監督執紀工作中已對2人啟動容錯糾錯機制減輕問責,澄清不實舉報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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