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刑事案件“云庭审” 防疫审判两不误

3月13日9时30分,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一起由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白某诈骗一案,该案是太子河区法院疫情期间首个通过网络“云庭审”审判的案件。


据悉,该案被告人现羁押于辽阳市看守所,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无法到庭审理,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承办法官详细研判案情后,提前与检察院、看守所、人民陪审员沟通,做好各个现场的视频互联工作。


本案依法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理。庭审过程中,法官、公诉人、人民陪审员和被告人进行实时视频对话,视频画面清晰、声音传送流畅,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有条不紊的进行,被告人白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及指控的罪名均无异议,庭审过程十分顺利。最后,被告人利用平台端口查看庭审笔录并进行签字确认。


【法院】刑事案件“云庭审” 防疫审判两不误


太子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的同时,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将庭审现场从线下转至线上,借助信息化手段保障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节约了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