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提起公诉

近日,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提起公诉。     经审查,2019年12月06日14时46分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饮酒后驾驶皖L1C840小型普通客车沿丰县白帝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清真寺门西时被当场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乙醇含量为:225.5mg/100mL血,达到在道路上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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