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法院“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芦溪法院网讯 为深入开展“弘扬井冈山精神 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2019年芦溪县人民法院开展了“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促进了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各项审执指标整体良性运行,优质高效地完成审执工作任务。

2019年芦溪法院在新收案件2912件,比去年增加161件,且人均新收案件数超过了全市新收案平均值的情况下,取得了结案率99.42%、一审服判息诉率93%等各项指标名列全市第一的骄人成绩(人均审结案件数量超全市平均值、案件平均审理时间最短、未结案件占比最少)。

院党组高度重视,形成整体联动机制

芦溪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及评查工作,反复强调要全面树立案件质量第一的意识,全院上下形成整体联动机制。明确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关系,不为追求数量而降低对质量的要求,坚持高效高质。紧密结合争创一流的目标,院党组书记、院长苏根荣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并过问落实情况,通过提升案件质效,确保每个案件都能优质安全“出炉”,让“高质效”逐步成为我院工作的特色品牌。

定期通报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工作

审管办每月以全院审、执案件,收、结数据为统计基数,以省院的统计为依据,进行详实、精准的数据统计分析,在工作群实行每日一报,每月制作月报,实时通报各法官、各庭室和全院各项审判、执行指标数据,及时发现影响均衡结案、制约案件质量与效率的各种问题。对案卷整理归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总结,反馈给承办人员,加大对案件质量的评查力度。加强执法办案,严格审限管理,均衡高效结案;完善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案件评查机制;加强审判运行态势的分析研判;制定类案检索报告制度、审委会讨论案件跟踪管理制度、被发回、改判案件专项会议制度、审限管理制度,建立扣除或延长审限案件分类、长期未决案件、超审限案件等工作台账。

规范文书上网工作,严把文书制作关

为确保上网文书的高质量和权威性,芦溪法院结合本院实际出台了《裁判文书上网管理规定》、《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办法》以及《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全院法官务必高度重视法律文书质量,对每一份法律文书都要认真校对、仔细斟酌,对法律文书中出现的病句、错字、别字、漏字等差错,都要追究起草人和校对人的经济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经办人的相关责任。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并与干警评先评优相结合,并对各业务庭室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及质量逐月通报,严格审查不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确保裁判文书及时规范上网。

强化业务培训,助力案件质效提升

按照“立足岗位、服务实践、注重实效”的原则,增强责任意识,狠抓廉政履责,坚决树立能办案、办好案的良好导向,注重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干警司法能力。2019年为案件质量提升年,芦溪法院通过开展学习培训、业务研讨、优秀示范庭审、文书评比、书记员技能大赛等活动,同时巩固和发扬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持续深入推行学习型法院建设,以此加强干警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理解与把握,增强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审核证据、适用法律、制作文书等各种司法能力,规范书记员庭审记录、案卷装订等从根本上保证案件质量。

2019年芦溪法院在案件质量提升方面取得的的优异成绩,体现了全院干警忠诚履职、为民司法的责任担当;展现了上下一心、团结一致的争先精神。实行的“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实现了以质效促审判、以审判抓质效的良好局面。2020年芦溪法院将继续砥砺前行,促进法院各项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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