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通仙门棚户区(察院路、东峰路)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延期的公告

根据通仙门棚户区(察院路、东峰路)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进展情况,经研究决定,通仙门棚户区(察院路、东峰路)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签约期限现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止。

征收部门及征收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建瓯市通仙门棚户区(察院路、东峰路)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就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事宜与被征收人签订书面协议。

特此公告


            建瓯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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