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关于印发《芝山街道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党委、村党支部,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芝山街道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芝山街道党工委

           芝山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24日

芝山街道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泉州“3·7”欣佳酒店楼体倒塌事故惨痛教训,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严防此类事故发生,巩固去年以来全街开展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南平市委、市政府及建瓯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决定自即日起在我街范围内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及时彻底地清理整治我街房屋结构安全存在的各类隐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坚持“零容忍”的整治态度,立即行动起来,聚焦房屋结构安全隐患问题,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先急后缓、综合治理,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不漏一居一村、一户一房,发现有结构安全问题的,立即采取坚决、果断、务实、管用的措施,一个不漏整治整改到位,彻底消除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坚决刹住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房屋安全隐患问题,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居者皆安”,维护社会稳定。

   二、摸排整治对象

   1. 住宅:包括自建房、成套房、公寓楼、别墅、宿舍楼、改建的群租房等;

   2. 厂房:包括生产场所、经营场所、办公场所、物流仓储场所等;

   3. 公共建筑: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房,各类娱乐场所,各类商业场所,各类文化旅游场所,各类交通运输场站,各类宾馆、酒店、餐馆、招待所,各类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各种培训机构场所,各类医疗卫生场所,各类养老、托老机构场所等;

   4. 其他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

   三、摸排整治重点

   在去年全街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坚持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相结合,一栋不漏、一户不落,重点抓好以下类型:

   1. 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定点医院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的房屋;

   2. 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 擅自加层夹层、分隔房间、开挖地下空间、改扩建,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合群租房)的房屋;

   4. 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含厂房);

   5. 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城乡结合部自建房;

   6. 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 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危化品企业等厂房;

  8. 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屋;

   9. 土坯房、土木结构房屋;

   10. 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C、D级危房。

   特别要关注: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定点医院,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房屋;各类贫困户住房;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又擅自加层或改变承重结构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房屋;去年排查鉴定但尚未处置和采取“封房”临时措施未有效处置到位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

   四、行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25日)。各村居、相关站、所、办以及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坚持边动员、边布置、边整治的原则,由街道主抓主责,广泛动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3月25日前,各村居要将动员部署情况及工作方案,报送街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

   责任单位:国土所、安办、宣传办、各村居

   (二)摸排整治阶段(3月26日至6月15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边排查、边发现问题、边整治,采取“业主自查、村居排查复核、街道指导监督”的方式进行。业主自查由各村居组织,逐一摸底排查、逐一梳理问题、逐一建档造册,全部纳入全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不落一栋、不落一户,做到应查尽查。每栋房屋排查均需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到场,通过现场踏勘、查阅核对图纸,走访询问周边群众,掌握各类证照审批手续履行情况、设计施工情况及结构安全隐患。

   村居、相关站、所、办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处置办法,对排查发现的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要逐一形成问题清单,逐一明确责任主体,逐一确定处置意见,逐一督促整治到位。对具有重大隐患的房屋先查先治,实施清单销号管理,该鉴定的立即鉴定,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彻底整治消除隐患。

   责任单位:国土所、安办、各村居

   (三)验收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各村居要根据实际制定完善的复核程序,组建专业验收队伍,对需要鉴定、加固补强或拆除的房屋,逐一进行现场复核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并将验收结果于6月18日前上报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6月23日前街道将对各村居的验收质量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并检查执规执法执纪情况。同时做好迎接建瓯市及南平市的检查工作。

   责任单位:国土所、安办、各村居

   五、责任分工

   (一)各村居、相关站、所、办:承担“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属地责任,负责组织部署、督促落实辖区内的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村居(社区):承担“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具体责任,负有发动群众、直接参与的具体责任。

   (三)业主和物业:承担“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负有自查自纠和配合整改的主体责任。

   (四)国土所、安办:承担“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牵头协调、督促指导的工作责任。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芝山街道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邱新荣任组长,办事处主任黄治明任第一副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饶泽钦兼任,全力推动工作开展。

   各村居和相关部门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推动本辖区、本行业的排查整治验收工作。

   (二)落实责任分工。实施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承担主体责任,街道承担属地责任,相关行业职能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学校、医院、养老院、儿童福利院、厂房、酒店、剧院、行政办公楼等房屋,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督促落实本行业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到位;在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置的同时,各职能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三)做好指导服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行分管领导包片负责制,“百日攻坚”期间,各包片分管领导每月不少于4次下沉至村居,开展政策技术指导服务,进行抽样抽查,全程跟踪指导检查督促。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依规,确保稳妥处置到位。

   (四)强化技术保障。国土所要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排查整治标准,分析研判技术难题,指导制作易学易懂的房屋排查整治宣传咨询材料、培训课件,对排查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培训,为排查整治提供技术咨询。必要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

(五)严格督查问效。街道纪工委要及时到村居开展考核和督导指导工作;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敢于担当作为、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要列入表彰人选中。对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推诿扯皮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启动问责问效和党纪政纪处分。

   (六)落实政策资金保障。各村居可采取过渡安置的方式,使用公共用房、集体用房等房源,妥善解决必须拆除的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住房困难群众过渡住房问题,特别是要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解决其稳定住房问题。对需要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进行检测鉴定的,应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服务。

   (七)健全长效机制。各村居,各站、所、办和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举一反三,研究建立完善规范自建房审批监管机制、“两违”巡查治理管控机制、危房鉴定处置机制、房屋租赁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并加强技术指导,为自建房建设提供规范的设计施工图纸等标准服务,疏堵结合,源头管控,切实保障好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八)设立举报电话。各村居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并逐一核实;经核实属于新发现的隐患线索,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九)广泛宣传发动。

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做细群众工作,引导群众共同参与。要加强舆论监督,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芝山街道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

      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芝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印发

建瓯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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