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人民检察院 开展春节前社区矫正人员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防控工作,切实提高社区矫正人员教育、改造、管控质量。2019年1月17日,乌兰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干警与乌兰县司法局联合召开了社区矫正人员节前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预防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辖区内共17名社区矫正人员接受了警示教育。

乌兰县人民检察院 开展春节前社区矫正人员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会上,刑事执行检察干警重申了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中的职责及社区矫正人员应该遵守的规定,并以案释法列举了我县一例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不遵守规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希望社区矫正人员引以为戒、严格自律,端正自己的服刑态度,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时签到,上交思想汇报;积极参加教育学习活动,在春节期间加强自我约束,杜绝重新犯罪。随后,检察干警向社区矫正人员宣传了扫黑除恶、反邪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发放了《致社区矫正人员的公开信》、《反对邪教典型案例手册》等宣传材料,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崇尚科学,远离邪教并鼓励他们检举、揭发、提供黑恶势力线索。

同时,司法干警还让每位社区矫正人员签订了《“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社区矫正人员承诺书》。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社区矫正人员从思想上对自己的服刑人员身份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后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纷纷表示要严格遵守承诺书的内容并珍惜机会,增强法制观念,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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