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故事,优美与通俗能否兼顾?

秦音小说故事王国


一般汉语语义下,“A和B如何兼顾”的提问模式下,有一个默认的前提,即:A与B不可兼得,例如兼顾效率与公平。放到本题中,我个人认为,文采和故事并非不可兼得,作为小说来讲,故事是目的,文采是手段。因此,就不存在如何兼顾的问题。

文采:每个人的对于文采的理解可能不同。百度百科是这样解释的:文采,本指事物具有错杂艳丽的色彩,现多指文章中表现出来的典雅艳丽和令人赏心悦目的色彩和风格。一般来说,一篇文章的文采主要通过其优美的语言表现出来。因此,适当地修饰语言是可以达到增加文采的目的的。

我想,上述定义显然不是题主所指称的文采,题主所指应该指的是小说中用于修饰的部分。而这些修饰的部分,目的一定是为描写故事服务的。

“凡一字必有一字之用”,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和副词如果使用与否对于故事的描写没有任何影响,那就拒绝使用。读者的时间很宝贵。

故事:德怀特•V•斯温曾说:“故事是一连串的刺激和反应。”深以为然,小说作为故事的一种载体,如果没有了这一连串的刺激和反应,也就难以真正的完成创作意图。因此,作品的核心在于故事。

综上,“文采”应当服务于故事的描写、推进、铺陈,不存在如何兼顾的问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