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會》好心惹上大麻煩

劉大媽是個熱心人,平日小區裡誰家有困難,她都會站出來幫忙。這天,小區裡跑來一隻流浪狗。大家見了都躲得遠遠的,可劉大媽一點兒也不嫌棄,立即動手做了一碗香噴噴的肉湯拌飯,讓流浪狗美美地吃了一頓。流浪狗吃完肉湯拌飯,盯著劉大媽直搖尾巴。劉大媽心中一動,覺得這隻流浪狗懂感情,就給它洗了個澡。洗完澡,流浪狗抖了抖身上的水,這才歡叫著跑開了。這一切被鄰居欣欣媽看在眼裡,待流浪狗跑遠後,她湊上前說:“劉大媽,你可真是菩薩心腸哦!回頭你要多教教欣欣,教她將來做個像你一樣的好人!”這誇讚,讓劉大媽美了好幾天,她盼望那隻流浪狗再次出現,她想為它多做些什麼,以贏得更多讚揚。幾天後,那隻流浪狗果然再次出現,而且徑直來到劉大媽家門前,可憐巴巴地盯著劉大媽。於是,劉大媽盛了半碗飯,來到欣欣家,大聲說:“欣欣媽,那隻流浪狗又來了,我家的剩飯不夠,能借你家點剩飯嗎?”其實,劉大媽家剩了很多飯,可是為了讓欣欣媽知道她餵狗,便佯裝剩飯不足。欣欣媽很快幫劉大媽盛滿飯,同時沒忘了誇讚一番。接下來的日子,那隻流浪狗幾乎成了劉大媽家的一份子,雖然沒住在她家,卻天天上門大快朵頤,漸漸長得膘肥體壯。可是沒多久,一個大麻煩來了。這天,劉大媽正在給流浪狗餵食,欣欣放學回來了。欣欣見狗尾毛很好看,忍不住跑上前摸了摸。劉大媽正要制止,流浪狗卻突然發飆,轉身朝著欣欣就是一口,把欣欣的胳膊咬出個大口子,頓時血流如注。欣欣大哭起來,欣欣媽聞聲跑過來,立刻把欣欣送到醫院。經醫生診斷,欣欣的傷勢較重,需要住院治療,還要注射狂犬疫苗。劉大媽一直跟著欣欣媽忙前忙後,直到安頓好一切,她才返回家。欣欣康復出院後,劉大媽煲好一罐湯,送去欣欣家。劉大媽剛一進門,欣欣媽就沉著臉對她說:“你來得正好,省得我們過去找你!”劉大媽很疑惑:“找我幹啥?”欣欣媽取出一疊單子,說:“這是欣欣住院的費用清單,一共是6548.35元,你得賠。看在大家是鄰居的份上,我們大人的護理費就算了。”劉大媽雖然一直很自責,但她自責的是,當時沒能及時制止欣欣,至於賠償,自己又不是狗的主人,平日只是出於好心餵了它幾頓飯,怎麼著也不該自己承擔賠償責任呀!兩家人為此事爭執不下,欣欣媽便將劉大媽告到法院。法院審理後,判決如下:

劉大媽承擔一半賠償責任,審理費由原告、被告各承擔一半

律師點評:《好心惹上大麻煩》涉及的一個法律問題是:“過錯”民事責任的承擔。根據民法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本故事中,儘管流浪狗無主,但由於劉大媽的好心餵養,他們之間就自然形成了飼養關係。這樣,流浪狗咬人就和劉大媽有了因果關係;另外,作為未成年人的欣欣由於監護人疏於監護,才會有冒險撫摸流浪狗行為的發生,從而導致被狗咬傷,欣欣父母也有過失之處。所以,劉大媽和欣欣父母都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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