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從法律角度角度說說為什麼在職教師有償補課違規而無償補課不違規呢?是這樣嗎?

海大盜


教育法不允許教育者在職有償補課。這不利於我們專心工作,更為了避免個別無德無能的教育者太功利化而喪失了為人師表最其碼的工作職責。如果我們每一個教育者都把我們的學生帶去收費補課,那我們的教育還有什麼意義,老師們的責任擔當喪失殆盡。立德樹人教書育人的教育本質其不是變成了利益集團了。

相反無償補課則是體現出了我們老師們的愛心❤責任與擔當。也體現了我們教書育人立德樹人的教育本質所在。無償補課與我們的獎勵掛鉤,差優逆向考核評價。關注每一個差生,讓他她把成績趕上來。我們教育面對的是每一個孩子,就應對他她們負起責任來。大家是互利共贏的關係。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教育我們看的長遠發展前景,我們老師們難道不希望我們的子孫後代都有一個有愛心❤有責任擔當的好老師好教育嗎?我們今天是老師,我們又能保證我們永遠都是老師嗎?

所有的管理制度都只有一個目標,關愛每一個孩子們,從低年級抓起,每個年級段都一樣,家校配合和諧溝通,再加上我全社會全方面的相互融合,創優質教育不在話下。還是那句話,堅持原則是必須。違規者或不願意接受管理制度的可以改行。教育只需要有愛心❤有責任擔當,立德樹人的優秀教育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