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酒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守护百姓出行安全。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加大对酒驾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酒驾”抬头滋长。“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警示语,人人都知道但是还有一些驾驶人怀有侥幸心理,饮酒后依然选择开车上路,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置于危险之地。3月16日至17日,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连续查处两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3月16日21时许,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第三值班组夜查人员执行勤务时,在国道215线(金龙农家饭庄)查处一起疑似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对违法行为人邹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结果为184mg/100ml,待血检。
3月17日上午9时许,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农村中队、转渠口中队、七里镇中队、莫高中队在农村道路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期间转渠口中队在转郭路20公里+700米处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结果为49mg/100ml。
敦煌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敦煌公安交警始终在岗在位,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坚决打击醉驾、酒驾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自觉杜绝酒驾,确保交通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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