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韶关市消费维权十大案例之丨消委会解决一宗由房屋质量延期收房引起的物业费纠纷

买房,验收,入住

是购房的基本流程

但是验收

却是房屋交付时很重要的一个流程

【以案释法】韶关市消费维权十大案例之丨消委会解决一宗由房屋质量延期收房引起的物业费纠纷

特别是预购房

大家一定要多仔细观察

楼盘的进度、质量

比如下面这位冯女士

就有因为房屋质量问题

延期收屋产生的烦恼

第九则案例

“消委会解决一宗

由房屋质量延期收房引起的物业费纠纷”


案情简介

2017年9月26日,消费者冯女士在翁源县某房地产购买了一套预售房,在2018年预收房时发现房子有几处问题并反馈给开发商处理。

【以案释法】韶关市消费维权十大案例之丨消委会解决一宗由房屋质量延期收房引起的物业费纠纷

2018年12月底,到了交房日期房屋的主要问题(入户门框不牢固、墙有裂缝等)还没有解决好,故与开发商沟通把问题解决好后再收房。整个维修过程在2019年3月底结束,消费者认为在房子没有如期交付的情况下,某公司要求收取维修期间产生的物业费874.88元以及物业违约金101.71元,是不合理的;认为房屋没有如期交付的原因是房屋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自行承担。双方在物业费用上产生分歧,故向翁源县消委会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翁源县消委会接诉后,迅速联系该地产负责人和消费者到消委会进行调查了解。了解情况后,经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并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后,消委会工作人员提出以下调解意见:(1)翁源县某房地产公司与赞助商协商给一台美的冰箱(型号BCG220TGM)给消费者;(2)消费者在2019年4月15日前到翁源县某房地产公司办理收房手续并缴清物业管理费874.88元;(3)由翁源县某房地产公司与该物业协商免去物业收取的违约金101.71元。最终双方同意消委会的调解建议,达成协议。该协议于2019年4月15日之前履行。

【以案释法】韶关市消费维权十大案例之丨消委会解决一宗由房屋质量延期收房引起的物业费纠纷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居民生活在小区里越来越普遍,物业服务也成了小区必备的一项服务。物业费问题一直是广大业主很关心的问题,那能否以房屋质量延期交房为由拒交物业费呢?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该投诉涉及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房屋的质量问题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业主应追究开发商的责任,与物业管理公司并无直接联系;物业管理费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房屋质量问题维修的主张与物业服务纠纷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案例评析

目前,交房时间在购房合同中有体现,只要开发商按约定向业主发出入伙通知,即可视为开发商履行了交付的义务,但是这并不能作为交付事实,首先房屋要达到竣工验收交付条件,并且业主收到通知办理完相应的手续,或者业主接到通知后一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相应手续,视为交付。


【以案释法】韶关市消费维权十大案例之丨消委会解决一宗由房屋质量延期收房引起的物业费纠纷


开发商没有事先书面通知的,以业主办理完相应手续的时间为准。但在交付过程中,业主发现房屋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由于整改过程拖延交付时间,不能按时收房入住,此间产生的物业费、滞纳金等应由开发商负责。本案消费者提出的房屋存在以下质量问题:入户大门门框不牢固、厨房推拉门无法正常关闭、房屋内部墙壁裂缝、洗手间门框不牢固、大部分门锁生锈等。因此,根据消费者、开发商代表、物业代表三方意见进行协商,最终在县消委会的调解下三方达成了协议,调解成功。


律师点评

广东秦唐律师事务所林红福律师、余金梅实习律师表示:消费者购买商品房的行为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保护的消费行为,存量房的买卖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要保护的对象。本案涉及消费者、开发商、物业服务公司三方,消委会在调解过程中能清晰厘清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并确定相关的权利义务,最终在消委会的调解下三方达成了协议,调解成功。翁源县消委会认真履行职能,不推诿、不逃避,积极化解矛盾并作出令三方满意的处理结果值得称赞。作为房屋买受人及物业业主在发现问题时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做法也值得称赞。


消费是一门学问

不仅消费时要当心“被套路”

成交之后的后续工作也要多留心眼!

特别预售的商品要多追踪进度

避免吃亏哦

关于更多经典的消费案例

下次继续为您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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