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籍回京女不配合隔离”事件后,还是希望当事人能悔之,改之

最近网上很火的一个事件-“澳籍回京女违反隔离规定,擅自外出跑步,并不戴口罩。”

在前些天,也就是3月15号下午3点左右,北京朝阳公安分局接到某小区防疫工作者报警称:“小区内有一女子不配合社区防疫工作,本该在家隔离的,竟然擅自外出跑步,而且没有佩戴口罩。”接到报警后,当地呼家楼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赶赴现场处理。


“澳籍回京女不配合隔离”事件后,还是希望当事人能悔之,改之

违反规定,擅自外出跑步,并不戴口罩


“澳籍回京女不配合隔离”事件后,还是希望当事人能悔之,改之

违反规定,擅自外出跑步,并不戴口罩


一、事件的开始

到现场后,民警通过社区防疫工作者了解到该女子是3月14号从澳大利亚回京人员,按照国家防控输入性病例的规定,应自觉在家隔离14天。但谁都没有料到,就在回国的第二天,该女子竟然不顾国家防控规定,擅自外出跑步,并且不佩戴口罩,后期,在社区防疫人员发现后,进行劝阻,她不但不听规劝,而且态度蛮狠无理,即便对接警来的警察也是无理辱骂,给警察一个甩门。

后期经核查,此女子是梁某妍,47岁,就职于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3月14号刚刚入境,工作居留许可有限期至2020年9月5号。有厉害的网友扒出她的英文名字FlorenceLiang,华南理工96毕业,留学澳洲后入籍。现在在拜耳药业北京做IT自动化和BI。

整个事件的过程大概就是这个样子,笔者猜测,这位澳籍华人,之所以这个时间段申请回国来工作、居住,即便是工作上的缘由,但估计跟全球整个疫情严重爆发,中国是目前最安全的国家还是很大关系的。作为外籍华人,你通过正当、合法方式来中国工作、居住我们是欢迎的。但中国有句古话:“入乡随俗”,你这位“外国人”踏进了中国的国土,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法规。这里的“随”不是可随、可不随,而是一定要随,具有强制性。这个共识,我想全球其他国家也是适用的,你的籍贯国家-澳大利亚也是一样。

你一个人不隔离,不戴口罩,是对我们十几亿人每天戴口罩,持续数月才争取的胜利果实的一种蚕食。你的这种行为,你自己说,怎么能让我们国人不鄙视你,不骂你呢?损害集体利益者必遭众人唾之,这是定律。

至于这位女子污蔑警察:“救命啊,有人骚扰”。对于这样的非理性的,歇斯底里的吼叫,又暴露了位女子的素质。尽管她是发达国家的公民,尽管听说她还是拜耳企业里的高管,尽管她或许经济情况很不错,但在这些耀眼的光环下,也掩盖不住她丑恶的内心,低下的素质。


“澳籍回京女不配合隔离”事件后,还是希望当事人能悔之,改之

被就职公司辞退


二、事件的发展

或许是新闻关注度暴增的原因,此女子的形象严重影响到了她所在公司的企业形象,也肯定和企业文化相悖。所以就在中国法律还没有对该女子做出惩罚处理之时,3月17日,她就职的外企-拜耳北京就迅速的做出了辞退该员工的处理结果。被辞退,特别是公司高管被辞退,这对于一直处于高收入,高品质生活的这位女子来说,恐怕是很要命的打击。何况,听说她从事的这行,圈子比较小,她如此一闹腾,恐怕以后就再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了,或许她只有转行或者降低自己的就职标准这两条路可走了。


“澳籍回京女不配合隔离”事件后,还是希望当事人能悔之,改之

注销工作类居留许可、限期离境


惩罚还没有结束,就在被拜耳北京公司辞退的第二天,中国法律的惩罚接踵而至。3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等规定,决定依法注销梁某妍工作类居留许可、限期离境。

“澳籍回京女不配合隔离”事件后,还是希望当事人能悔之,改之

尽早悔之,改之


三、有错就改,善莫大焉

3-14(入境) - 3-15(事件发生)- 3-17(被公司辞退)- 3.18(被注销工作类居留许可、限期离境)

每个人都会犯错误,我们允许人犯错误,但更希望犯错误的人能悔之,改之。希望这位外籍华人坦然接受惩罚,忏悔自己,改过自新。这样对己是一种进步、成熟的表现,对人,特别是亲人,家人是一种负责的表现。也希望我们的媒体,自媒体,网友,集体给这位犯错的女子以宽容、谅解的态度。毕竟社会需要的是更多的和谐和友善,而不是谩骂,指责,歧视。


笔者在文中对这位女子的指责,看来有些过分。所以笔者会在以后的文章中注意自己的言语。也希望文章中提到的这位梁女士也尽快,真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该道歉的道歉,该反省的反省,尽快从这糟糕的心态中走出来,走出疫情,积极面对未来的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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