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政府推行“四不”抗疫政策:不檢測、不隔離、不收治、不公佈!是尊重人權的表現嗎?

彼岸之眸


“人權”這一名詞現在已經成為瑞典政府的幌子,他們整天打著人權的旗號,欺騙百姓,到底是不是為了民眾他們心知肚明。如今的瑞典政府已經開了先例,率先在歐洲推行四不抗疫政策,即不檢測,不隔離,不收治,不公佈,這是真正的講人權嗎?我相信廣大網友自有公論。



截至3月16日下午1:00。瑞典的新冠肺炎累計確診人數已經達到了1023,現有確診人數1019人,治癒人數僅僅1人,死亡人數3人。在3月15記者發佈會上,瑞典首相斯特凡-勒文宣佈在接下來的幾周甚至幾個月內非常重要。政府和當局必須做好全力準備應對新冠肺炎,但是政府尚未考慮關閉瑞典的邊界。

按瑞典當局的說法不抗疫政策就是尊重人權,不侵犯人權的根本體現。


  1. 不檢測。就是如果出現感冒發燒咳嗽的症狀之後,不管你是不是新冠肺炎,不需要進行核算試劑檢測。
  2. 不隔離。如果你身邊有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你曾經接觸過他們,或者你是來自疫情重災區的外籍人士。當局政府不對他們進行任何隔離,不限制他們的自由。他們來去自如,想去哪去哪兒。

  3. 不收治。完全尊重患者的意願。當局政府不會主動要求新冠肺炎患者去醫院,除非患者主動提出要求,否則患者想去哪兒就去哪兒,沒人能限制他們的自由。
  4. 不公佈。就是不向社會公佈疫情。因為瑞典實施的是群體免疫力增強計劃,所以具體有多少確診人數,瑞典政府將不向社會公佈。

西方政府高喊著人權的口號,卻從來沒有顧及公民真正的生命安全和人生自由,支持這種做法完全是徹底徹頭徹尾的侵犯人權。拿著納稅人的錢卻不為納稅人考慮。政府本來就是應該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人民需要什麼?他們應該提供什麼,不應該當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遭受巨大危險的情況下,他們毫不作為,不管不顧。把他們的無能歸納為保護人權。


瑞典政府不向社會公佈新冠肺炎疫情的具體確診人數,從法律角度講,肯定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權,保護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是政府天經地義的責任,他們卻高喊著人權的口號,完全不把人民的死活放在眼裡,此種做法,必然會招致人民的強烈不滿。

逃避責任不是真正的人權,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歡迎大家在下方留言參與討論,謝謝大家。


獵鷹追風


首先,要闡明一點:各個國家有各個國家的國情,各個國家有各個國家的疫控。國情不同,疫情不同,採取的疫控方式也不同。那麼,中國有中國特色的疫控,瑞典有瑞典特色的疫控,不瞭解一個國家國情的情形下對別國的疫控指手畫腳是不明智的。


好了,接下來就回答題主的問題。


新冠病毒在歐洲的爆發,是在中國爆發之後兩個月左右。因此,應對這種新出現的傳染性冠狀病毒,歐洲相比於中國是有經驗的,哪怕是中國積累的簡介經驗。


中國的疫控走了很多彎路,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至少,歐洲國家是可以少走彎路,避免付出不必要的代價的。不同國家的疫控政策儘管不同,但是可以抽象地通過兩個維度來進行歸納評價。


第一個維度:單線程疫控還是多線程疫控?


單線程疫控就是在進行疫控時,專注於疫控,社會其他功能停擺,經濟、民生、就業、貿易、產業等等全部都讓位給疫控。多線程疫控則是在疫控的同時,兼顧社會的其他功能,經濟、民生、就業、貿易、產業等等,都不能荒廢。


中國是單線程疫控,在短時間之內迅速遏制了病毒的傳播,其成就也得到世界衛生組織的首肯。但是,因此付出的社會代價也是高昂的。新冠病毒傳染爆發相比於中國晚近兩個月的歐洲國家,由於社會制度的不同,他們根本無法像中國一樣單線程疫控,在疫控的同時,必須要保障社會的其他功能,因此投鼠忌器,顧此失彼,無法像中國一樣不惜一切代價打贏疫控這場硬仗,所以必須要在疫控、經濟、就業、民生、貿易、產業等等各個社會功能之間取得平衡。至於疫控在其中的比重有多重要,以及佔據多大比例的優先權重,取決於新冠病毒的傳染到底有多嚴重。


經過科學家和醫學臨床對新冠病毒的瞭解,目前歐洲各國對新冠病毒的認知大體上是基於如下幾個要點:


新冠病毒的傳染性是傳統流感的2倍左右;重症率是流感的10倍左右;病死率是流感的34~68倍。但是,新冠肺炎重症以及病死的患者集中在年老高齡病人或者感染前就有基礎性疾病的病人或者免疫力低下的病人;對於普通的健康人,大概率是無症狀或輕症,無需特殊治療就能自愈。所以,對於歐洲國家來說,新冠病毒的特性就決定了他們在多線程的疫控過程中疫控本身在各項社會功能中佔據的比重多寡。


這是一個維度。


另一個維度是:自上而下的疫控還是自下而上的疫控?


所謂自上而下的疫控,就是政府完全控制,採取嚴厲的社會管制方式來圍追堵截病毒的傳播。相對地,自下而上的疫控,就是政府並不完全控制,甚至並不主導,而是提供政策讓民眾自己來防範,把防範的權柄和責任給予民眾或自治的地方。中國是完全的自上而下的疫控,所以才能在短期內眾志成城,集中力量幹大事;但是歐洲大多數國家限於國家制度的不同,根本就沒有辦法像中國一樣控制,或者主導疫控。歐洲國家基本上都有不同程度的自下而上疫控,瑞典不過是以自下而上的疫控為主導。。


好了,說回瑞典。瑞典限於政府的權力極為有限,因此政府所能承擔的責任也有限,政府只承擔法定的授權的對應職責。所以,瑞典政府沒有資源,也沒有能力(Power)承擔起疫控的更多責任。


瑞典政府的“四不”,表達的是政府在疫控中所承擔責任的邊界,不越界攬責而已。具體如下:


不檢測:由於政府檢測能力不足,所以年輕人不檢測,把醫療資源優先讓給老年人。因為年輕人即便是被新冠病毒感染,大概率是輕症,而且無需特別治療及能痊癒;而老年人一旦感染新冠病毒,很容易轉為重症,病死率也很高。“不檢測”的要義不是撒手不管,而是集中政府優先的權力資源傾斜給需要重點保護的老年人群體。


不隔離:輕症患者不送醫。這是因為各國大量的臨床數據顯示,輕症或無症狀病人,依靠自身免疫系統能夠自然地痊癒,新冠病毒感染是一種自限性的疾病,對健康人和年輕人的威脅並不大。


不收治:對於未確診者非但不用集中隔離,而且也不必專門地針對性治療,按照常規的臨床診治即可。一旦確診才採取針對性治療。至於“確診”,現在國外的臨床診斷已經能夠高效準確地甄別出新冠病毒感染者,沒有確診就無需集中隔離,按照常規呼吸道感染予以診治即可。


不公佈:既然瑞典政府相信新冠病毒的對健康人、年輕人的危險性威脅並不大,只要傾斜保護好老年人、有基礎性疾病的病人,剩下的交給社會,交給個人。因此,也就沒有必要公佈疫情信息。


注意,這是瑞典政府“四不”,但是瑞典的社會,包括各種非政府組織、醫院、協會、教會、以及廣大的普通民眾,他們有權利把政府權責之外的事情攬起來。而且,他們有充分的權利對瑞典政府的政策或者做法提出尖銳的批評、杯葛,乃至抗議,並在下一次選舉中用選票輕鬆把疫控不給力的這屆政府趕下臺。


說實話,接受中國的教育,熟悉中國的文化和國情,而且又不懂瑞典文,無法查閱瑞典政府政策原文以及相應語境,所以我根本無法判斷瑞典政府的“四不”疫控能不能以及如何奏效。至於瑞典政府的“四不”疫控是否尊重人權,用中國外交部長怒懟那些反華分子的用語:“你到過瑞典嗎?你瞭解瑞典嗎?關於人權,你沒有發言權,瑞典人才有發言權。”


雖然,我不能對瑞典政府的疫控說三道四,但是我相信,是騾子是馬拉出來遛遛,隨著時間的進程,瑞典政府的“四不”疫控政策如果不能取悅於民眾,真的不尊重人權,那麼很快就會被瑞典民眾用選票趕下臺。作為身在制度優勢的中國的看客,真沒必要鹹吃蘿蔔淡操心。


唐映紅


非常好👍為瑞典點贊,不要檢測,病毒也是自由的,不要限制它;不要收治病人,那樣等於給病人貼上了標籤,他們是自由的;更不要隔離,自由和健康相比,自由更重要;怎麼能公佈呢,沒有數據就等於有沒有疫情。這自由的新帽子一定要戴好!


木子today


瑞典對新冠肺的四不政策,絕對不是尊重人權!人權的核心內容是尊重人的生命安全!連生命安全都保證不了,還談什麼尊重人權?高唱飄亮的人權口號,實際上政府不想出錢救它的人民,讓其自生自滅,還禍害全世界人類的生命安全,四不政策歸納成一點是;不顧人的死活!這樣的政府應推翻它!


潤洲老驥


人權是什麼?

前提是能活著。

一個死人顯然是沒有人權的。

不檢測、不隔離,不收治,不公佈。

公佈不公佈,不是核心。

核心是不收治。

這不就是讓人全憑免疫力嗎?

身體強就活。

不強,就死。

一個無視生命的國家,談人權。

是不是太把自己當人了。


瑞冠口腔


西方的不管是幾“不”政策,不管它包裝成啥,美化成啥,但根子其實就是政府甩鍋,因為它根本就沒有那個能力,更沒有那個決心,也不願為底層人群買單!這就是西方的民主與自由,實質是富人的民主自由,底層能夠選擇的只能是自生自滅!好恐怖的民主與自由!


wintersweat


瑞典政府推行“四不"抗疫政策,太絕了,充分尊重人權,是典型不顧人命,命都沒有,還要人權有何用?我們就不學習了。


陋室主人


人權、自由、這就是西方的一個幌子,一個笑話,這次疫病充分暴露了西方的人權的極端虛偽,那種毫無人性的人權!政府官僚的無能、自私、虛偽,執政的紊亂和社會體制就是一團漿糊!


鍾魁7483


只想說所謂的人權裡面什麼權最重要?

如果生命權不是最重要的,連命都沒有了要其他權幹什麼?

把自己政府的無能標榜為尊重人權,只是一群大騙子在騙一大群傻子而已了。

看著咳咳瓜子就好了


hmily51175719833


是置人民生死不顧,最不講人權!人權的最大內函就是生死權!這是典型的打著捍衛人權的愰子來反對人權,虛偽透頂!可憐的瑞典人民!虛偽卑劣的瑞典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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