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发布关于严防境外输入有关事宜的通告

关于严防境外输入有关事宜的通告

随着境外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我市应对境外输入压力逐步加大,为全力保障我市人民群众、境外返(来)辽阳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所有境外返(来)辽阳人员(外国公民,我市在外国取得长期居留权的人员,在境外工作、求学,出境开展商务、劳务、旅游等活动的人员)近期内拟返(来)辽阳的,由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预先向社区(村)及工作企业报告,便于属地政府登记备案并采取服务措施。报告内容包括:姓名、旅居地、国籍、身份信息、联系电话、返回时间、航班(车次)、国内联系人住址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境外返(来)辽阳人员在入境时应进行健康申报,准确填写健康申明卡,并有序接受审核和现场测温。

如有发热、呼吸道症状、咳嗽、腹泻等异常情况或属密切接触者,需配合当地政府进行排查或隔离、留观。

三、所有境外返(来)辽阳人员,由政府协调车辆,通过点对点的方式转运到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其中,入境后,按规定需专车送返辽阳的,每人按每公里2元人民币收费。

四、隔离期自入辽阳之日起计算,隔离期限为14天。集中隔离观察期间,隔离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五、境外返(来)辽阳人员进入集中隔离点后需接受核酸检测,如有症状,政府将安排转运做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六、境外回国人员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立即开展救治,参加国内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

七、对于故意隐瞒、谎报入境信息和隐瞒病情的,将纳入信用体系,因上述情况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广大居民发现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入境返(来)辽阳人员,请及时监督举报。对首次举报查证属实的线索,给予适当奖励。

各县(市)区监督举报电话:

辽阳县:7777509,13904992303

灯塔市:8583063,15841903073

白塔区:5371001,15641966609

文圣区:2125731,15804204445

宏伟区:5900059,15841908180

弓长岭区:5509186,13841995163

太子河区:4902786,17790960337

本通告自2020年3月20日零时起实施,此前境外返(来)辽阳人员(含集中隔离未满14天人员)按原规定执行。

辽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

辽阳发布关于严防境外输入有关事宜的通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