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太慢了,是否还有别的方案,能让劳动者快速的拿到自己的工资?

我心谁懂24


劳动仲裁,通过法律手段太慢了,东莞这家鞋子厂倒闭了,职工通过法律手段7个月,才拿到,只拿到了百分之七十的工资。但有一家服饰厂倒闭了,老板半夜跑了,员工第二天,站在路中间,阻拦了交通,警察和政府共同努为协调,5个小时就抓住了老板,3天就付清了工资。但不提倡,这是违法的,做个好公民,不做违法的的事,进厂打工,发现这厂效益不好,赶快辞工走人!


九头鸟讲故事


手机上访是讨工资最快的,因为受理单位是国家信访局,我10月14日晚上投诉国家信访局,10月15日下午国家信访局受理,16日下发到浙江信访局,几天时间二十三万一分不少打给工人了,并且浙江信访厅的领导亲自督办


用户9831804495737


我的经验是要得到就要,要不到就拉倒。如果通过合法程序要大几个月或一年多,能快速拿到钱的办法只能用不合法的办法,但又不值。这是我的亲身经历,08年天津市西青区杨楼工地做工的工资现在我都还没有得到,当年我到过杨楼街道人力资源部,天津市劳动局都投诉过,最后到西青区法院去准备起诉,法院工作人员给我说完他们的整个程序,天啊,大概就要六、七个月,只能放弃。最后我多说一句,信不过的人或单位不要给他做事。


Ch美不


本人2013年进入深圳顺丰快递做收派员,收送快递,当时25岁。在2015年由于工作不慎把腰扭伤,导致腰间盘突出症。疼痛半年保守治疗无效病情加重,2016 年在不得不做手术的情况下做了两次手术。第一次手术做完三个月没效果后又做一次。做的是微创手术。当时在深圳住院时公司买的意外险住院费给报销了,手术是在老家做的,(为了治疗这病是用了很多偏方也受了很多罪也辗转4家医院)当时做第一次手术问公司保险专员要不要把费用先报了,当时已经决定做二次手术,当时回复说等到后面一起报销。在二次手术后把病历寄给公司后等三个月还没回复我,在我打电话问时说:已经超过一年的报销期限保险公司不给报销。之前做第一次手术时公司保险专员给我说的是到2017年到保险截止报销期。我也在第一次术后给他说要不要先报销,他告诉我等最后一起报销。可能是怕麻烦吧。后来问问他是怎么回事,他说保险公司是按受伤时的时间,不是按第一次住院的时间。最后手术费只能自费也没人管。从请假开始,手术住院期间公司就没有给发工资,本人也不懂病假还有工资保障。后来在术后休养又上班后,听同事说病假有工资才问公司这回事,公司给补了4000多。休养半年回到公司,由于腰的问题不能再做收派员了,公司调岗做顺丰同城送外卖。虽然每天腰还痛但上有老下有小,有份能干的动的工作觉的腰疼一点还是能忍受的。到2019年4月公司就开始变相降薪,克扣工资,胁迫欺骗签新的工资方案,增加工作难度。把公司原来配的手机跟手机卡上缴,不让用。在我不同意新工资方案时胁迫欺骗我在上面签字。打电话给公司回复我:现在都这样,你不接受不行。我说要走法律程序。公司人员气急败坏的说:你最好现在去,别去晚了。

我心灰意冷决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询问律师后得知在我腰受伤时要去做工伤鉴定现在也可以赔偿,现在时效已过。我也就不懂这些。律师跟我说了我才知道原来这么多套路。就只申请了工龄补偿和克扣的工资。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赢了后公司就上诉,现一审也审完了。我律师说让我做好准备他们肯定会拖到二审。我已做好准备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希望大家遇到公司的不法行为勇敢的站出来说不,他们就是认为我们拖不起才会越来越过分。希望广大网友支持!!

本人文化水平有限,只是实事求是的写。写的不好大家见谅!


而立之年的我BQ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本律师办理劳动争议案件10年的经验,简要解答如下:

一,劳动仲裁时间太长是你的误解。

根据规定,劳动仲裁最长应该在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结案,这个时间不算长了吧。

二,劳动争议时间过长,主要是你不懂法律,操作错误所致。

我办的劳动仲裁案子有部分3个月,结案拿到赔偿。

建议:就相关问题详细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权威具体指导。免得自己处理错误,权利受损。



劳动争议工伤律师


你这是拖工资,已成了既定实事了,我给你指二条路

1、你有亲戚朋友在部队吗??有叫他带几个人去趟公司,老板立马给你工资,一分不少。

2、你有亲戚朋友混黑社会吗???有的话让他带几个人去公司告诫下老板,并告诉老板:你的住址,行径,家庭状况我可一清二楚哟,这时候老板会爽快的给你工资,并可能还会多给!!

其实说简单点,你要有人,有背景,敢于秀肌肉,否则你这种情况老板不可能爽快的给你工资的。

我们分析下老板的性格,老板基本都是性格坚定,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主,否则也不太会成功,所以你要让他看到你的实力,否则就乖乖走法律这条途径吧!!!


综艺八卦汇


我是法眼扫描,执业近30年的资深律师,来回答你的问题。

一、为啥说劳动仲裁太慢?

劳动争议仲裁必须先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拿到《仲裁裁决书》后15日内,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导致《仲裁裁决书》不生效,双方在法院重新开始,一审法院判决后,任何一方还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然后劳动者再向基层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阶段,公司还可以提出复议。


上述程序看着好像一个接一个,但公司如果要拖延案件进展手段多的是,会导致这样的程序断断续续,打个两年是有可能的。

因此,劳动者才感觉劳动仲裁太慢。

二、说一个法眼扫描经历的案件

法眼扫描团队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司,要辞退一名员工,该员工说自己的亲戚是省高院的某法官,还认识省税务局的人,公司让律师处理。

法眼扫描和助理到公司后,公司总裁将该名员工叫到办公室,刚介绍完法眼扫描的身份,说你的事情就让公司的律师来处理。该名员工竟然当着总裁的面索要法眼扫描的律师证!

这样自以为是的员工,这样情商的员工难怪被公司辞退。

在法眼扫描的建议下,公司当天下午就把《解除合同通知书》发给了该名员工,法眼扫描也安排助理和公司HR整理该名员工的全部材料,以应对肯定出现的仲裁。

果不其然,半个月后公司收到了该名员工的《仲裁申请书》,由于该名员工只在公司工作了半年时间,所以该名员工提出了索要一个月工资、加班费、经济赔偿金和补缴社保等四项请求,除了补缴社保外,其他费用60000多元。

法眼扫描团队给公司的建议就是:公司别再管这个事情了,全权交给律师团队处理!我们律师团队分析后认为补缴社保不属于法院受理范畴,加班费对方没有证据,赔偿金更换为补偿金还可以接受。

律师团队摆出的架势就是,打到底,仲裁、一审、二审、执行每个环节都走到。

最后还是员工招架不住了,主动提出和解,公司给了30000元结束争议。

从这个真实案例,也能发现公司要拖延仲裁的话,员工拿到工资就是两年后了。

三、采取什么手段拿到工资呢?

1、协商处理

其实只要劳动者不提出无理的要求,公司也不会为难员工的,毕竟为难员工的话,会给其他员工造成一个不好的印象。

2、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现在政府处理投诉都有记录,而且劳动监察部门介入的话,公司都会多多少少给点面子,否则劳动监察部门要找公司的事情,非常容易。


3、新闻媒体介入

有一些新闻媒体本来就没有新闻线索,如果劳动者能让新闻媒体介入,也是快速拿到工资的一种途径。

4、托关系找熟人

员工如果和公司其他高管认识,或者有其他关系能找到公司高管,解决起来也是比较快的。

四、结语

劳动者想快速拿到赔偿,一不能心太贪,二摆出协商解决的态度,总之与公司关系没有搞僵就有可能快速拿到钱。否则,公司不但可以拖延时间,而且不会给劳动者出具内容良好的《辞职证明书》,吃亏的还是劳动者。


法眼扫描


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律师办案经验,回答如下:

首先,要明确,申请劳动仲裁不是唯一索要工资的途径。劳动仲裁有送达不能的风险,还有用人单位通过诉讼程序拖延支付以及拒不履行的风险。

其次,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行政检查部门进行劳动监察,对用人单位欠薪的违法行为做出纠正,或者给予处罚。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由劳动行政检查部门移送公安机关。这样对用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有很大威慑力。

再次,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进行调解。

因此,如果只是欠薪,本律师不建议直接走劳动仲裁程序,建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感觉有用,请点击关注。


王泽成律师


劳动仲裁案件比较耗费时间和精力。一方面是法律规定的程序复杂,劳动争议案件,要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对一审结果不服,十五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一个劳动案件,经过仲裁、一审、二审,最快要半年,慢的要一年多。

根据我在各地办理劳动案件的经验,有些地区如北京,因为案件数量多,劳动案件耗时比较长。上海、武汉、沈阳、青岛、济南、无锡、苏州、南昌、成都各城市劳动仲裁时间大多比较耗费时间。

建议:

1、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委的工作人员协助调解,如果能达成调解协议,这样很快能结束。简言之,以战促和谈,迅速拿到工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诉求。

2、如果调解不成,仍然要坚持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准备仲裁之前,搜集证据材料,通过法律途径最重要的是,准备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以上建议,希望能帮到您。



李伟胜律师


假如遇到工资或其他欠款时候,大家的第一想法就是去劳动局,但是劳动局要好多资料……咱们一个打工的哪来那么多资料和证据……这时候他们把你推向法院,然后法院又告诉你立案需要九十个工作日等等……这两个部门按程序走是不会同情我们这些弱者的。国家政策还是好的,最快的办法就是去信访办,但是千万别越级,一级一级走,这是讨薪最快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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