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讓公民持槍的目的真的是讓公民預防政府侵權嗎?

綜改1


美國法律理念與中國不同。美國法律理念,公民的權力是與身俱來的,不是政府給的。也不是法律給的。經過公民同意,通過立法,可以限制公民部分權力,這就是美國法律。


坐不改姓寧西迎


這個問題的邏輯本身就有問題,完全是站在政府至大理論基礎上的主觀引導問題。只要一回答就陷入了主觀陷阱。得出來的結論完全脫離實際,只是宣傳了一下政府至大理論罷了。

什麼叫美國政府允許?錯了,而是人民要求政府允許,政府沒辦法才允許。因為政府缺乏對抗人民的工具,所以它只能不斷的向人民妥協。

沒有實力保障的要求,是乞求!

有的政權靠一次次勝利奪取政權,有的政權靠一次次失敗獲得政權。你看現在美國這麼強,其深層原因在於它基因裡的失敗勝利法。本來一顆手榴彈能解決戰鬥,我就扔它十個解決。因為我怕他沒死再咬我一口,為了達到這個目標,我就多準備一些。這個國家的危機意識真不是不成熟的憤青國家能比的。

想在軍事上戰勝美國,必須要讓它覺得安全,溫水煮青蛙,切忌不可讓他感到害怕。

那這跟擁槍有啥關係?當然是人民害怕啊,外國的敵人老百姓感覺不到,身邊的敵人就在眼前,那就是他們的政府,百姓就怕是扔下武力政府就會不在乎他們的想法。把他們送上戰場,送去他們不想幹的事。

對於槍支暴力犯罪,其實真正的原因在於民間槍支性能過強,沒手續的槍太多,以及互聯網信息極端化傳播過頭。

雖然看起來挺慘的,但是目前還沒有威脅到美國的根基。

全民尚武時代,人民之間互相切磋,依靠暴力表達訴求死一些人也許很野蠻,但是絕對好過一群綿羊。沒有外力威脅也許啥事沒有,要是有了外力,再武裝綿羊,恐怕是有些來不及。

當然,人類進化了千年,現在都能登月,難道就沒有更好的解決文圖辦法嗎?

制度創新,充分協商,瞭解一下。


懷來知道


這個問題其實只要研究誰需要槍支保護自己,就可以知道問題的根源所在。



首先允許美國民眾持有槍支這條憲法是美國的國父們設立的,但是美國的那些國父是什麼人?

從美國是一個國家的立場去看,他們是開國者,是締造自由美國偉大的聖賢。

但是從他們當時屬於英國公民的立場來看,他們大英帝國是分裂份子,叛亂份子。

當初他們敢叛變英國,並且能夠成功,還不是因為當時他們手裡有槍嘛!

說到美國獨立不得不說的是,美國的那些國父們的能力並誇大了,他們根本沒有能力實現獨立。當時和英國作戰的主力是法國的軍隊,至於法國為什麼要幫助美國獨立,那涉及到法國當時與英國爭霸的問題。

其實美國獨立戰爭的,除了得到法國幫助之外,西班牙與荷蘭也出了很大的力氣,總的來說是當時國際“反英勢力”一起合作,在北美大陸打敗了英國人。

荷蘭原來是海上馬車伕,後來被英國幹掉,西班牙的海上霸主地位也是被英國幹掉的,所以他們他們就一起組成了“國際反英勢力”在北美與英國開戰。

那時候美國所謂的民兵,其實都是僱傭軍,是各州大地主,大商人,走私份子各自出錢僱傭那些生活不下去的人與英國軍隊對抗。

總的來說那些人就是拿錢賣命的,而且各州的“大財主”只為本州的僱傭兵出錢。就在他們與英國對抗期間,由於資金耗盡,大財主們沒錢給僱傭兵發工資了,還鬧出過多次僱傭兵“罷工”的情況。

當時法國、西班牙、荷蘭為了維護“國際反應聯盟”的穩定不得不借錢給的那些“叛亂頭目”解決僱傭兵的工資問題。

美國獨立也就是在“國際反英勢力”一起合作的努力下促成的,美國的那座自由女神像就是法國人送的。

在這裡不得不說的是,當時美國境內有200萬人口,但是並非所有的人都支持那些叛亂行為,起碼有三分一的人口是認同英國的。而且也和英國軍隊一起與那些叛亂份子作戰。只不過最後英國輸了,那些人不得不逃離美國,有很多人就去了加拿大。



美國在打敗英國人後,在各回各家,各找各媽,還是建立一個統一邦聯國家的問題上吵了很久。

當時各州的大地主、大商人、走私份子好不容把經常要他們交稅的“太上皇”英國人敢跑,這時候要是組建一個綁聯國家,豈不是又要給自己找一個要讓他們交稅的“太上皇”,這讓英國各州的“大財主們”很為難。

但是當時美國雖然藉助“國際反英勢力”獲得了獨立,但是英國當時的實力仍然很強,如果各州不團結在一起的話,那是相當“弱雞”的。

在當時這些各州的“大財主”的想法中,他們是不願意成立一個邦聯國家,再給自己找一個需要收他們稅的“太上皇”,但現實情況又不得不讓他們意識到必須抱團取暖。

由此美國就在這樣的背景下成為了一個邦聯國家,但是當時各州的大地主、大商人們害怕“聯邦政府”以後會像英國人一樣不斷的增加他們的稅率,所以就弄了一條永遠不可以修改的法律,那就是人民的持槍權力。

這條法律的確是為了防止“暴政的聯邦政府”對他們進行侵害的。法律上也明確規定他們有權力推翻“暴政的聯邦政府”。

其實說來說去,就是那些大地主們,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所以才制定了這條法律。一旦聯邦政府出現“暴政”的時候,他們就可以快速的花錢組織起熟悉使用武器的僱傭軍去推翻美國的聯邦政府。

其實大家也看到,美國的軍火生產都是資本人控制,不是美國聯邦政府控制的。美國資本家可以放棄任何一類製造業,但是軍火生產他們抓的死死的,在美國的十大財團中,所有財團都涉及軍火生產。



從本質上來講,允許民眾持槍的不是美國聯邦政府,而是締造美國聯邦政府的大地主與大商人為維護自己利益保留的一項權利。

他們是擔心以後他們失去對聯邦政府控制的時候,聯邦政府會掉過頭來用槍口對準他們,而他們卻無還手之力。

同時為了保證他們失去對聯邦政府的控制權,他們在設置美國體制的時候,下了很大的功夫。

對於這一點研究美國體系與美國曆史的人都知道,所以不要把美國的一些東西想的那麼高大上。

假如持槍真的有那麼好,美國怎麼會有人反對持槍,這裡的關鍵問題是持槍對誰有利的問題。

美國民主黨一臺就要增稅的,他們當然反對持槍,共和黨一臺就是減稅的,所以他們支持持槍。

在共和黨眼裡,民主黨人當美國總統,都有“暴政傾向”,所以共和黨是不可能放棄持槍權的。



一號風手


如果美國讓公民持槍目的就是讓公民預防政府侵權 ,那麼是不是就意味著當公民和政府發生侵權糾紛時,公民就可以拿著槍和政府理論?這應該不合乎邏輯吧!美國讓公民持槍,是鑑於美國憲法對公平,人權,民主,自由的規定。而如今,美國的槍支管理政策飽受詬病,並且和美國宣揚的民主自由發生直接矛盾,美國人都很無奈。

美國政府讓公民持槍,最直接的因素就是按照憲法精神來賦予人民自由,以及展現對人權的尊重。但是,隨著美國社會發展,槍支管理問題越來越走樣。槍支氾濫,充斥社會給美國社會造成極大的不穩定。歷年來,美國發生的槍殺案已經數不勝數。美國人在控槍和尊重憲法精神方面面臨艱難的選擇。

美國政府讓公民持槍,允許槍支買賣,也是增加國家稅收的重要舉措之一,這是美國政府允許公民持槍在經濟方面的考慮。美國政府允許民眾持有槍支,這背後當然是牽涉到槍支貿易帶來的豐厚利潤以及客觀的稅收。雖然槍支給美國社會帶來極大的危害,造成種種悲劇;但是這並沒有使美國政府下定決心禁止民眾持槍。

美國允許民眾持槍的初衷是為了尊重人權 ,使民眾在自身利益受到威脅時能實現自我防衛。殊不知時代變遷,美國人已經沒必要再依靠持有槍支來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了。如今美國社會的槍支氾濫,給美國政府造成極大麻煩,曾經引以為傲的槍支政策,卻成了美國的心病。

目前在美國政府內部以及美國社會,對槍支管理並沒有統一意見。一方面是為了經濟利益,另一方面是出於對種族糾紛矛盾,社會治安的考慮,更大氣點數還是為了尊重憲法精神。但是允許民眾持槍所帶來的社會問題,也是美國政府繞不過去的問題,美國控槍只會越來越嚴格。美國憲法對民眾持槍的規定也會越來越沒有存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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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空奕奕


有用,而且非常有用!

參考現在恐怖的核和平,正因為5大流氓手裡握著能保證互相毀滅的核彈,所以才不會發生世界大戰!

那麼,放在普通人之間的“互相毀滅”的核和平就是槍了!

千萬不要高估了權力掌控者的無恥下限了!也不要小瞧利益對權力掌控者的誘惑力!資本論裡頭,商人都可以為了三倍利益而去踐踏人間的一切,更何況可以幹無本買賣的權力掌控者???

哪怕你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又如何?只要你敢貪敢作惡,法律就能制裁你!什麼?法律是你制訂的,它制裁不了你?你不要鬆解,要每天像做老鼠一樣偷偷摸摸的哈!因為只要被老百姓逮著機會,就會給你喂花生米套餐了!

花生米麵前,人人平等!


比亞迪皮尺部攻城師


是為了立法說明政府建立的合法性,他們是自己拿起槍反抗殖民統治的,如果禁槍意味著他們最開始的建國手段放到現在就是非法的,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臉嗎?到頭來和推翻的殖民地統治變成了一路人。另外估計還是怕英國日後扎回馬槍,保留民間武器以防不測,再者可能建國時參與立法的人與軍火商聯繫緊密(猜測,未考證)。



武漢理工大學WHUT


美國有近半數家庭沒什麼存款,大量人群無自己的房子,可全國存款家均居然比上海還高出一點,貧富差距太大了,那些無房無家的人拿槍守衛家園?可你入室盜竊,主人可向你開槍。更有大量的流浪漢拿槍睡在亍頭?保衛無多少錢的包包?警查追可疑路人,黑色的只要一抬手可能就被有舉槍反抗而被槍殺,維護誰的人權?當然財產更多的人權得到最大的保護。美國每年被槍殺的上萬人有幾個是政府人員?有幾個是警查?上萬人比美國到處戰爭死人多,但費用可大多了,因為他們代表政府,所以民眾被槍殺不必痛心,就象前些日特郎普一邊說為被害人傷心,一邊笑呵呵的挙手勢呯!呯呯!但問題來了,校園槍擊案保護孩子們的人權了嗎?那些可憐的小生命在富人們高喊人權時年年有被殺。所以美國持槍論現以特郎普為代表美國中上層主流的極力以人權維護全民持槍的邪說,連美粉都被忽悠,因為他們沒文化,他們被洗腦後真文化跑到什麼肚子去了。


康工3


首先先說,現狀不是美國政府“允許”持槍,而是“放任”持槍。

美國持槍這問題得先看美國持槍歷史。

美國美國建國時人口稀少,面對英國和和印第安人有很大安防壓力,於是首部憲法就規定持槍自由,甚至政府鼓勵持槍,實際是一種全民皆兵的政策。

後來19世紀美國西進運動,同樣人口少,但又要和印第安人、墨西哥人搶地盤,槍支是剛需。長達百年的全民持槍史形成了強大的歷史慣性,或者說槍支文化,這期間把槍支協會這類組織及背後那些財團家族養肥了。

等到20世紀前期,美國本土已經基本開拓完了,也沒多少海外殖民地,其實是不需要民眾持槍了。可是這時阻力出現了,美國的開拓史和制度造就了財團家族把持政治的局面,很多家族他們需要“獨立”,比如著名的“杜邦土飛機”,財團們需要槍支幹髒活,所以必須用“大義”,即憲法來把民眾綁架到他們的戰車上。

到了二戰後,美國更是需要武力來保障美元,保障霸權,軍工集團迅速成長,而且槍支氾濫還有助於賣藥,同時受到美國兩大頂尖利益集團的支持,且與其他一流利益集團不衝突,自然禁槍困難重重。

至於憲法,符合投票數完全可以改,想想為什麼在國會投票控槍的票數不夠呢?嘴上喊得都是主義,心理想的全是生意,這才是美國政府放任持槍的真實!


滿腦混沌


美國允許持槍有歷史原因:

美國是個移民國家,16世紀大量歐洲移民到了美洲,相互之間出現大量的爭鬥,還有與當地土人的爭鬥,那時美洲還是荒山野嶺,還得防範野獸,然後又發生了多次的殖民戰爭,移民為了保護搶來的土地資源,自發組織武裝力量,直至美國建國,持槍的合法性被保留下來了。

不要去扯什麼“尊重人權”呀,賦予"人民自由"呀,什麼防止政府獨裁呀,都是胡說八道。

你想想,美國軍方的軍事武器已經遠遠的高於民眾的普通槍支,所以預防政府獨裁專政根本是無能為力的了。

如今的美國有一個極其強大的組織――全美步槍協會,有超過400萬的會員,很多軍火商和槍迷都有著大量的資金以及選票,如果在選總統的時候,候選人反對槍支合法化,恐怕400萬選票就沒了。而且美國總統競選的時候,背後都會有資本家在後面用資金支持著,其中一個財主就是軍火商,你說競選總統的時候還哪裡有理由說禁槍。


卿自妖嬈酒自陳


公民持槍並不能預防政府侵權,當警察或者軍隊只要有“合理懷疑”的時候就百分百能夠申請到搜查令,到時候侵入美國公民的家裡,公民有槍在手裡還敢開槍反擊不成?所以現在美國人持槍更多的是一種象徵意義。可以說在許多美國人的心中,持槍並不是為了某種實際的用途,它更多的是一種精神象徵,是美國自由精神的體現。


在美國剛成立的時候,軍隊用武器和個人用武器並沒有什麼差別,公民持槍的確可以與政府對抗,那時候的美國政府對內真的是小心翼翼。

可是現在美國政府的權力已經接近無限大,美國憲法對公民保護作用越來越小,因為公民所有的權利都可以被美國政府以某些“合法程序”侵犯。

比如說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不說這種私有是靠一年一交的稅來維持的,就算是你私有的,美國政府依然有藉口進入,比如申請搜查證,比如以國家安全的名義入侵,種種名目都能夠進入,到時候一把槍能管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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