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莲湖检察院案管工作紧抓不放


为坚决贯彻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检察工作不能等、不能拖、更不能推”的要求,认真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莲湖检察院综合业务部要求部门干警在业务办理中增强责任意识,规范办理各类业务,准确填录统一业务系统,严格把好收发案件关口。

该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大家学习了高检院《全国检察机关业务数据质量专项督查情况通报》和市检察院关于《通报》所涉问题的整改方案。由案管业务工作人员对以往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高度重视案件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规范办案,准确录入,树立对所录入案件数据质量严格把关的工作意识;二是要深入排查问题,各承办人对所办案件对照检查,案管工作人员要发挥监督管理职责;三是形成常态化的案件办理期限监督工作制度,定期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监督通报,督促整改,案件办理不超期,不违法违规,努力提升业务办理规范化。自2月3日开工上班以来,案管部门一手抓防疫,一手抓业务,尽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110余件,向法院及公安机关发送案件180余件。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规范案件管理工作。(拟文:岳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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