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因為疫情沒有開工,公司現在讓用年休假來抵,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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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今年的疫情根據國務院《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放假通知》,將新春假期延長至2月2日,所以今年春節假期到2月2日,這個時間段內的工資是按照照常來發的。

二,當時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薪酬標準,大多企業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標註的是當地的最低基本工資,所以可以看一下當時簽訂勞動合同裡的內容,如果沒有可以查查工資條,上面也會有相應的補充。

三,所在地區的疫情期間工資發放標準,很多地區是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本地基本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綜上來看,企業如果發到平時的工資水平,公司在徵詢你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縮短工時,輪崗輪休,調整薪酬等方式穩定工作。當然如果你方不同意,也可以與公司人事部門進行協商。協商過程中,如果公司蓄意剋扣或單方面宣佈調整薪酬模式都是違反勞動法的行為。當然,所有的事宜要看你當時勞動合同簽訂的條款,關於此突發狀況的具體內容。當然,如果這段時間未有遠程辦公,一直賦閒在家,那麼建議聽從公司安排,當然如果有更好的下家,準備跳槽或者離開本單位,那麼可以不接受單位調休年薪的方案,不過最終拿到手的薪酬可能並不如您所願。


散人不修


"因疫情延遲復工期間用年假抵合法。 鼓勵協商解決復工前的用工問題。對因受疫情影響職工不能按期到崗或企業不能開工生產的,要指導企業主動與職工溝通,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務;對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要指導企業工會積極動員職工與企業同舟共濟,在兼顧企業和勞動者雙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幫助企業儘可能減少受疫情影響帶來的損失。"


整天愛笑的堯


我感覺不合理,因為疫情這個事情是天災!如果拿年假來抵扣我感覺你這個老闆太沒有人情味了!因為疫情的原因導致很多工廠和企業無法開工,並不是你們一個單位!如果大家都學著這樣做的話,這得涼多少人的心!


欣涵媽媽


不合理,也不合法!

如果公司強制抵或者少發工資,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職場與維權


不合理。


小郭的生活VT


不合理,公司可以按國家規定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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