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人员如何晋升为行政单位的副科级领导?

田二强


事业编人员如何晋升到行政单位副科级领导,新《公务员法》里面到没有具体提及,但是途径有,而且很多,就看你符不符合条件。

曾几何时事业编干部提拔到行政单位,行政编干部提拔到事业单位任职是畅通无阻的,但是随着国家对编制管理加强,事业干部逆向提拔到行政单位难度加大,需要报市级组织部门备案审批,程序繁杂(据说有的地方要上市委常委会)、时间之长(一年左右时间)难以想象。

但是国家为了照顾基层混编混岗事业人员情绪,还是为事业人员提拔到行政单位任职开了口子。

第一就是乡镇每年从事业身份干部中提拔一批干部,通过人大选举成为副镇长,直接进入镇党委领导班子。

第二就是扶贫工作中,成绩优秀,成效明显优秀第一书记提拔重用,也是不讲身份的,一般都是提拔到乡镇担任副镇长、组织委员等重要岗位。

第三就是乘坐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顺风车,单位要是在改革中被划为行政类事业单位,或者人和职能一块合并到行政单位,按照中央规定“编随事走,人随编走”你的身份就会转成公务员,以后在图提拔,也何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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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


随着干部人才选拔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事业编制人员是有机会晋升成行政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具体列举两个途径供大家参考和评论。第一个途径:从2016年开始,每次换届,很多省份都会开展从四类人员中选拔公务员副科级领导干部。四类人员包括村官,村书记,扶贫第一书记,事业人员。我认识好几个事业人员,成功通过选拔考试成为了乡镇副科级干部。第二个途径。目前全国上下都在全力攻坚扶贫,中央,省、市、县甚至是镇都下派了很多驻村扶贫第一书记,这些第一书记中很多也是事业人员。各省市县有很大的自主权从扶贫第一书记中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同样,我认识的人当中,也是这样由事业人员身份被选拔晋升为副科级领导干部的。所以,只要肯干事,肯付出,还是有希望的。


刀刻涟漪


事业单位人员是不能直接晋升为行政单位的副科级领导的,但可以通过先转变身份再晋升职务。

事业身份转为公务员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考录,就是和社会上普通毕业生一样,参加国考或省考,先考录为公务员身份,然后再提拔担任副科级领导。二是通过公务员调任,事业单位管理八级岗位可以直接调任到行政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成为公务员身份。三是选任,也就是在基层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时,乡镇事业身份可以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成为乡科级领导干部,并且登记为公务员。

以上三种方式,只有选任是事业单位普通干部直接晋升为公务员副科级领导干部,但是这种方式只有在乡镇换届时才可以使用,并且乡镇换届五年只有一次。事业单位选任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属于“三类人员”选任。在近两年的乡镇换届工作中,除了公务员选任外,各省市均出台了“三类人员”选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办法。三类人员,即事业编、大学生村官和村干部。并且,很多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直接通过选任,成为了公务员副科级领导干部,身份可谓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普通事业编提拔为行政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属于提拔调任,这在公务员调任中是严格禁止的。但是,在公务员调任规定刚出台的前几年,很多地方任然违反规定,违规调任提拔了很多干部。比如直接将普通事业编违规提拔为县教育局副局长等。近两年,各地把这种情况认定为历史遗留问题,并对这部分人进行了公务员登记。但是,在今后的工作中,这种情况会被明令禁止。

总之,事业编是不能直接提拔为行政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的,需要通过调任选任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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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人员调整到参公单位或者公务员单位,叫做“逆向调动”,是违规行为。从2006年年底之后,通过调动进入参公单位或者党政部门的一般人员,由于违反了“凡进必考”的人事管理原则,即使已经在参公事业单位工作并使用编制,却在屡次申报参公或者公务员登记时,被拒之门外,就是因为违背了“凡进必考”的管理原则,缺少必要的调动程序。事业单位的一般人员,要想进入参公事业单位或者党政群团机关,成为参公人员,或者公务员身份,只能通过公务员考试,没有其他捷径可走。

如果已经在事业单位提拔任用为副科级干部,或者管理八级,并且担任实职,实习期满一年后,如果年龄不超过40岁,可以通过调任的方式,成为参公事业单位或者党政群团机关的副科级干部;也可以在担任副科级或者管理八级满两年后,通过晋升的方式,成为参公事业单位或者党政群团机关的正科级干部。通过这两种方式进入参公或者公务员单位后,即可申报登记为参公人员或者公务员。在事业单位提拔任用满两年调任参公或者公务员单位的,肯定是事业单位的实职干部,因为事业单位没有职级并行,没有非领导职务的说法。而调任或者晋升到参公事业单位或者公务员单位后,可以担任实职,也可以担任主任科员等非领导职务。

事业人员也可以通过公选的方式,担任党政机关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只要满足公选公告要求,并且不违反组织原则即可。

6月份新《公务员法》正式实施,其中也规定了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可以在事业单位、国企等单位之间流动。公务员在事业单位任职的,其身份自行转变为事业人员;而事业人员想要到党政机关任职的,必须满足上述条件。在新的规定和实施细则没有出台改变之前,上述规定依然有效。

需要说明的是,大多数省份对参公人员调整到党政机关任职没有特殊规定,参公事业人员可以自由在公务员岗位转任。而部分省份对参公事业人员在党政机关之间转任,是有区别对待的。比如事业人员即使满足提拔满两年且年龄不超过40岁的要求,也不能直接调任党政机关工作,必须先调任到参公事业领导岗位,然后才能调任党政机关。


职言管语


问题是:事业编制人员如何晋升行政单位副科级领导?



作为曾经的干部人事工作者,为你解答相关问题。

事业编制人员晋升行政单位副科级领导有以下途径。

一、参公事业单位人员调任

事业编制,有多种类型,其中有一个特殊类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习称参公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习称参公人员;

参公事业单位,组成部分有三:

(一)原来是党政机关工作部门,经多次的机构改革,因为压缩行政机构数额、缩减行编制,不得不退出党政机关序列,使用事业编制而成为事业单位,但仍具有行政职能。

(二)具有行政职能、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

(三)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单位。

参公事业单位,其性质本身就是事业单位,但完全按照国家公务员人事制度管理,工作人员执行国家公务,执行国家机关、既国家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与国家公务员没有任何差别。

说白了,参公事业单位,就是国家公务员在事业单位工作。

参公人员可以调任行政单位任副科级领导。



二、其他类型的事业单位

(一)按照经费来源,事业单位可以划分为四个类型: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经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二)正在进行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后,事业单位分为两种类型: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保留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参公事业单位。

(三)如果上列事业单位仍保有行政级别的,工作人员当然可以提拔为副科级干部,或副科级领导干部;

但是,虽然提拔为副科,只是工作人员具有行政级别,仍然是事业编制,仍然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事业编制提拔为副科,并不能直接成为国家行政单位领导,行政单位为党政机关工作部门,是使用行政编制的,国家机构编制部门予以严格管理控制的,事业编制转为行政编制,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的,仅仅是事业编制提拔为副科,转为行政编制更是不可能的!

三、事业编制人员可以调任行政单位副科级领导

事业编制人员调任行政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前提是必须要先提任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然后调任行政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

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可以任职国家公务员部门,当然也可以任职参公单位,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为有利于领导干部交流、轮岗,领导干部可以在企事业单位、国家公务员部门之间调动任职,既国家公务员调任制。

大家从公开报道中可以看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日报社、中国科学院、新华通讯社等事业单位领导调往国家公务员部门任职,或从国家公务员部门调来任职。


四、事业编制人员参加政权机关选举

事业编制人员可以参加国家及地方各级政权机关领导人民主选举,当选为行政机关领导人。

如参加国家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领导人民主选举,当选为国家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领导人,而成为行政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

五、参加国家及地方公务员招录考试

事业编制人员,参加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副科级以上公务员招录考试,录用为行政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

事业编制人员,晋升为行政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大致有以上途径。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调任的规定: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z山海


最常见的两种方式:

一、参加国家或者省级公务员考试。每年国家及各省都会组织一次公务员考试,事业编制人员可以通过考试过渡成公务员编制。

二、工作调动(前提是调动前要在原事业单位晋升到副科级以上)。事业编人员职级上升到一定程度可以转变为公务员,比如说县一级机关如果事业编管理岗升职到副科,身份可以转成公务员,市一级机关事业编管理岗升职到副处,身份可以转为公务员。这种身份转变是地方政策,主要看你所在的地方有没有此类政策了。

以某县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副科级)为例。刘某就职某县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突出,被提拔为该事业单位正职,且解决副科待遇,则刘某在经过试用期一年合格后,可以通过调动到该局行政编单位担任领导职务,过渡为公务员编制。


法理行天下


作为一名多年基层小兵,你说的这个事情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提拔到行政单位任命副科级职务,县区就是副局长,省市就是副处长,先转职务再转身份,这种方式考验软实力,现在这个环境更难,因为很多相同身份的人在盯着,容易成为众矢之的被举报,上面查的也很严,领导不愿意冒这个风险。二是通过这次机构改革,提前将编制划转到要变成行政单位的原事业单位,统一参加一下市里自己组织考试,走个形式就统一划转至行政编,优势是无风险,身份档案无问题。劣势是有一定的淘汰率,不是所有人都能考上,还有就是目前改革完成之前编织都是冻结的,只有信息源提前在加上软实力才能运作成功。除去这些,只能参加全国遴选了。


世界475


首先看看2019年6月1日即将实施的公务员法有关规定:

第六十九条: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第七十条: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调任人选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调任机关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再看看,中组发[2008]6号公务员调任规定:

调任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项需适当调整的,市(地)级以下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以上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七条 公务员调出机关后拟再调入机关担任高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的,应当具备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晋升至拟调任职务所需的任职资格年限。

调任程序:

调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
(二)提出调任人选;
(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
(四)组织考察;
(五)集体讨论决定;
(六)调任公示;
(七)报批或者备案;
(八)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考试,选任,也就是在基层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时,乡镇事业身份可以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成为乡科级领导干部,并且登记为公务员。

换届的时候,各省市均出台了“三类人员”选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办法,

去年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各地也相继出台了实施意见,比如选配“三类人员”,即加大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这“三类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很多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直接通过选任,成为了公务员副科级领导干部。

有机会,但是不一定有希望,下面就介绍一个身边的例子:

目前,已有人实现了“山鸡变凤凰”这个愿望。

政策不说不好,可狼多肉少,名额有限,暂且不说多少人会盯着!每次考试,看看自己的年纪,连报名资格都不够!

想C位出道不容易,即便笔试面试拿第一,也不能打包票自己就能上。

因为这类考试不仅拼你考试的能力,除非你脸长得像“事业编转公务员”。

在这类考试程序中,有一道程序是“差额票决”,所谓差额投票由县(市、区)委常委会投票决定,1:2入围这个票决,2016年换届那会,同一个乡镇的同事就有笔试面试第一进入票决程序被排名后几名挤掉的,瞬间被刷下来!

白白努力了大半年,一切付之东流,梦想瞬间被扼杀!

于是,这也成少数人的“曲线救国“途径。

机构改革后,现在行政编制卡的更紧,要想变身份的话,基本是不可能。

如果你还年轻就努力考试,机会都靠自己努力,自己争取!


掌上公务员


需要先晋升事业单位副科级,才能转任行政单位副科级,身份也随之变成公务员了。我们这里只有这一条路,但得有关系,毕竟挤占了公务员副科级岗位。


用户105417736850


事业编想进行政机关任职,可以通过调任的方式实现

关于调任,即将在6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公务员法和现行公务员法在具体提法上有所变化。

1、现行公务员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第六十四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2、即将实施的公务员法

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第七十条规定: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从上面两部法律的新旧对比可以看出,新公务员法对比旧法有几个明显的变化:一是在交流方式上删去了挂职锻炼;二是明确了参公人员可以和公务员直接交流,打破了过去参公到行政的交流瓶颈;三是更加细化了干部交流范围,将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列入了交流范畴。无论有什么变化,有一点是非常明确的,那就是国企、事业单位包括上述两个机构在职在编人员可以通过调任的方式,调到行政机关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即可转换身份成为公务员。注意,调任一定要担任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而不是非领导职务。否则,无法调动。

这就是事业人员调行政的政策依据。

当然,有了政策依据还不够,实际操作中,还必须具备一些其他硬性条件,主要有三个:

1、要有接收单位;

2、接收单位要有空编;

3、在事业单位取得副科(管理岗位8级)。

除此之外,在年龄等方面,调任也有要求,具体的规定小公曾整理过,现再次贴出来以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学历要求。按照规定,调入市级以上机关任职的,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县(市、区)级以下机关任职的,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要求。调任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调任市级机关科级领导职务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调任县(市、区)级以下机关科级领导职务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专业技术人员调任。专技人员调入市级以上机关担任处级领导职务,拟调任人员应当聘任副高职称2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职称。调入市级机关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拟调任人员应当聘任副高职称1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职称;调入县区以下机关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拟调任人员应当具有中级职称2年以上,或者具有副高职。

4、管理岗位人员调任。在事业单位取得副科级及以上职务,同等调任机关担任领导职务。

总的来说,事业调行政,属于逆向调动,需要过编委会,难度比较大。因此,除了自身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要一个决定性的条件,那就是有一定的人脉关系,也就是有人帮你,否则单靠个人,别说调动,就是找个接收单位都难。今时不同往日,以前事业编调行政相对容易,现在制度严了,更规范了,在体制内做任何事都需要按章办事,有法可依,否则,只要有人反映或举报,绝对凉凉。

我是小公,专注体制问题解答,感兴趣或有疑问的可以关注我,私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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