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是偵查階段被偵查機關列為有犯罪嫌疑的人,不等於罪犯、犯人、犯罪分子。根據我國無罪推定原則,《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之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分享到: 閱讀更多 晉州普法 的文章 關鍵字: 犯罪分子 嫌疑 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