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年工龄,社保交了九年,现单位留用,不交社保合理吗?能维权吗?

扬子易


楼主您好,21年的工龄社保交纳了9年,现在单位留用不交纳社保合理吗?能够维权吗?如果说你21年的工龄社保基金只交纳了9年,那么很明显是不合理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是工作单位和个人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30日内都应该依法为自己的员工交纳社保,所以说社保的交费是要根据自己劳动合同关系的存续时间来进行交费,而并不是说企业单位想什么时候交费就什么时候交费。

那么很明显这样的一个交费时间是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所以说作为员工来讲,我们可以要求企业单位来补交之前10多年的一个社保,大约因为这是你依法所得的,也是你应该享受到的权益。同时这个累计缴费年限将直接决定你今后养老金待遇的高低。

所以说通过工作单位来补交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我们一方面是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的方式来解决这个争议,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一个劳动仲裁来解决这个争议,一般情况下只要是能够提供有利的证据,证明你曾经在这个企业单位工作了21年,那么都是可以得到有效的补交的。


懂社保


楼主您好,21年的工龄社保交纳了9年,现在单位留用不交社保合理吗?能够维权吗?21年的工龄社保仅仅只交了9年,那么现在单位留用不交社保很明显是不合理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企业单位和个人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30日内,就应该正常的来缴纳社保待遇。

所以说你可以要求企业单位补交,曾经之前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没有补交的社保待遇,那么这样的话才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说企业单位明确拒绝补交的话,那么我们也可以申请一个劳动监察举报的方式,或者是劳动仲裁的方式,都可以有效的解决这个争议。

那么在申请劳动监察之前,我们只要提供有力的证据,比方说提供劳动合同书,或者提供银行的流水,那么只要是对方的账户,是你们公司的对公账户,这种证据都可以证明你曾经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过,那么持有这样的证据证明就可以依法申请劳动监察举报,要求企业单位补交曾经没有交纳的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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