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己詔”是古代的帝王在朝廷出現問題、遭受天災、政權處於安危時,自省或檢討自己過失、過錯發生的一種口諭或文書。它通常是在三種情況下出現:一是君臣錯位,二是天災造成災難,三是政權危難之時。用意都是自責,只是情節輕重有別。 分享到: 閱讀更多 滿清的王朝 的文章 關鍵字: 天災 口諭 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