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沒有購買社保導致員工受傷,用人單位是否應賠償?

Laura-wei


問題表述有問題。職工受傷跟沒有買社保不會有直接關係。


一般我們想表達的意思是沒有買社保的情況下,員工因工受傷,用人單位是不是應該給賠償呢?

實際上,不管用人單位繳沒繳納社保,職工受傷以後都應當去申請工傷認定,有行政確認部門確認是否屬於工傷。

用人單位在30天內享有排他權去申請工傷。如果用人單位在30天內不申請,30天以後勞動者或其近親屬以及工會都有權利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蓋不蓋章,都不影響工傷認定。

行政確認部門根據有關證據材料,會做出法律上的判斷,對這一事件出現確認結果。確認屬於工傷之後,用人單位和職工就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承擔相應的義務或享有相應的權利。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受傷的勞動者首先可以享受工商治療所需費用報銷的待遇。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繳納社保,那麼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費用。另外還有相應的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工傷康復費、輔助器械費用等等。


另外,還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也就是說治療期間用人單位要保證工資待遇不變。也就是除了加班費以外,其他的待遇都要照發。

發生了工傷,都有一次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機會。相應的費用有工傷保險基金承擔,如果沒有繳納社保自然是用人單位承擔。

勞動能力鑑定結果出來以後,應當按照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傷殘補助金。如果是1~4級傷殘,直接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待遇,相關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

5級以下的傷殘,應當到原就業崗位工作。5~6級傷殘,如果不能勝任原崗位也不能勝任用人單位調整後的崗位,可以退出工作崗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待遇。相關費用不管是否參加了工傷保險,都是要有用人單位承擔。

5~6級傷殘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7~10級傷殘,雙方都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過只要是有傷殘等級,在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都應當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而工傷保險基金要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這就是基本上的各種工傷待遇。用人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那麼相應費用就應當有用人單位承擔;如果用人單位開始繳納工傷保險,工傷保險基金就會承擔新發生的費用。

有人說用人單位不支付怎麼辦?為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人社部出臺了《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如果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撤銷登記備案;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全部或部分費用;法院出具終止執行文書的;職工認為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職工都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

有工傷保險基金先行墊付的錢,會有社保部門向用人單位索要。

不過,我們要知道工傷保險基金只會承擔按照《工傷保險條例》應該承擔的費用,規定應該有用人單位承擔的費用,社保基金是不會承擔的。

綜上所述,萬一職工發生工傷,用人單位承擔的並不是賠償責任,而是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承擔相應的費用支付義務。至於賠償,是相關責任人做出的民生侵權上的賠償。


暖心人社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因為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前述費用均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支付。


賠付標準

1、 先做工傷等級鑑定

2、賠償的範圍,精神賠償費,誤工費,營養費,醫藥費,住院費

3、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最長不超過24個月。

4、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九級傷殘為九個月本人工資;

5、其他費用:醫療康復費用、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用、護理費用、輔助器具所需費用等。


雪兒姐姐AS


在你說的情況下,員工所在的單位應承擔工傷保險待遇。具體情況如下:

首先,受傷的員工,須與單位存在勞動關係。這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前提。

其次,受傷的員工,儘管與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但只要符合最高法院規定的存在掛靠關係、無相應從業資質的情形,被掛靠的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第三,用人單位有又為員工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的義務。如果單位為員工繳納了工傷保險,這時,員工須從個人工資中按一定比例繳納工傷保險費用。此種情況下,員工發生工傷事故時,所需的工傷保險待遇,由社保部門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四,如果員工所在的單位,為給員工繳納工傷保險,則員工發生工傷事故時,其應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則由員工所在的單位承擔。

因此,員工所在的單位無論是否繳納了工傷保險,工傷員工均有權利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周律師工作室


2011年,《社會保險法》實施以後,進一步規範了社會保險。員工入職後,產生工傷,首先需要工傷認定。原來的工傷認定必須在一年內有效,《社會保險法》以後,員工可以自行申請認定工傷。

如果未購買社保(含工傷保險),發生工傷後,工傷保險基金不承擔任何費用,員工應得權益應由公司承擔。

所以,建議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給員工購買社會保險,以防不必要的爭議和損失。


單掌拍手


如果員工受傷經社保部門認定為工傷後,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傷殘等級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等級標準支付員工工傷保險待遇,包括但不限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醫療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勞動能力鑑定費,停工留薪期工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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