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新娘的司機被同車人扔擲的鞭炮炸傷,由誰賠償


以案釋法|接新娘的司機被同車人扔擲的鞭炮炸傷,由誰賠償

典型案例

楊某為辦婚事,租用孫某的車接新娘。萬某一同前往接新娘,並按照楊某的要求到新子家時放鞭炮。當日,萬某坐在司機孫某的右邊副駕駛位置上,楊某買了20個轟天雷交給萬某,當車子行至一小橋處,萬某見離新娘子家不遠,就在行駛的車上點燃鞭炮,然後將點燃的飽從車窗扔出去。當放第二個鞭地時,鞭炮在孫某車的駕駛室儀表盤上炸響,將儀表盤炸壞,孫某右眼炸傷。孫某向法院起訴,要求楊某、萬某賠償其醫療費等費用。

以案釋法|接新娘的司機被同車人扔擲的鞭炮炸傷,由誰賠償

案例分析

首先,楊某作為被幫工人,在本案中不能證明其無過失,則推定其有過錯。其次,萬某在車內燃放鞭炮存在重大過失。萬某應對其過錯承擔責任。最後,孫某對自己的利益維護存有疏懈。孫某是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駕駛員,對乘客攜帶爆竹乘坐其所有的公共交通工具的行為應予制止,但此次是為結婚喜事出車,依當地風俗,接新人要放鞭炮,故途中楊某將購買的鞭炮交給坐在其車內的萬某,孫某未予阻止,應屬情理之中。萬某在車內點燃鞭炮時,車子行駛到一小橋處,孫某注意力理應放在觀察路況和駕駛安全上,其有可能沒有注意到萬某正在車內點燃鞭炮。但第一個鞭炮炸響後,孫某就應當知道有人在行駛的車內燃放鞭炮,並意識到存在的危險性,如孫某能及時有效制止萬某實施危險行為,傷害後果完全可以避免,然而孫某並沒有阻止的行為,第二個鞭炮炸響後,發生了損傷事件。孫某對自己利益之維護照顧有所疏解,存在過失。所以,孫某要求被幫工人楊某與幫工人萬某對其損傷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請求,應予支持,孫某對自己利益照顧疏懈之過失,可酌減被告的賠償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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