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刑滿釋放的兒子“去晦氣” 媽媽違反禁令燃放鞭炮被處罰

揚子晚報網4月11日訊(通訊員 珠珠 記者 陳詠)為給刑滿釋放的兒子“接風”,高郵女子劉某某不顧“煙花爆竹禁放”規定燃放鞭炮“去晦氣”,被聞聲趕來的民警抓了個正著。

7日下午2時許,高郵市珠湖派出所民警正在像往常一樣驅車在街面巡邏,突然,不遠處傳來了一陣鞭炮燃放聲。民警駕駛警車向鞭炮聲傳來的方向駛去,行至通湖路一小區大門口時,發現小區內煙霧繚繞,地上留著一層鞭炮紙屑。民警馬上與同事下車,將還未來得及離開現場的非法燃放人員劉某某抓獲。劉某某告訴民警,因其兒子刑滿釋放回家,她抱著僥倖心理,拿出一串一千響鞭炮現場燃放。

劉某某因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被依法處以罰款人民幣200元。警方提醒:“禁燃令”長期有效,任何理由都不是藉口。警方將依法嚴管嚴控,對違反禁令的行為,堅決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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