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檢察院
2020年的春天,已經到來。
這本應是“草長鶯飛”的季節,可重慶市開州區某鄉鎮的鳥兒們卻被一張網束縛住了“手腳”。路過的熱心群眾,將此線索舉報到了開州區檢察院。
“這很可能涉及非法捕獵野生動物,必須馬上行動起來!”
在疫情尚未結束的這個春天,該院負責公益訴訟的幹警們,戴上口罩,走進田間地頭,打響了一場“撤網行動”。
發現:一條微信讓路旁的捕鳥網“現身”
2月23日,開州區檢察院的微信工作群裡收到一條該院幹警轉發的視頻。
從視頻裡可以看見,該區某鄉鎮的一塊田地裡插了幾根高高的竹竿,鏡頭推進,竹竿之間掛了一張孔格細密的大網,網上還掛著幾隻鳥兒。
“朋友圈裡有人說,看到附近鄉鎮有拉網捕鳥的現象,可以作為公益訴訟的線索不?”
“可以,我們會盡快去處理。”該院公益訴訟部門的負責人徐玉峰第一時間在微信群裡回覆。一個小時後,他便和同事李紅軍一起趕到了視頻中的地點,進行現場勘查。
幹警正在現場勘查,並拍照取證
“到現場後,我們連同院裡派駐該村的扶貧工作隊幹警一起去周邊轉了一下,發現了5張捕鳥網。”李紅軍在現場發現,部分捕鳥網上還掛著鳥類的屍體。
隨後,徐玉峰一行人來到該鎮政府,向相關工作人員瞭解了當地拉網捕鳥的情況。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確實有少數村民拉網捕鳥,但這些人主要是為了防止鳥兒啄食果樹和地裡的莊稼。
拆除:訴前檢察建議還給鳥兒“自由身”
“村民保護莊稼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他們的方式卻不合法。”徐玉峰表示,靠拉網保護莊稼方式對野生動物造成了無差別傷害,也不排除少數人拉網目的是為了售賣野生動物。
問題被發現了,證據也被固定了下來,接下來,就該向有關部門制發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督促整改。可是,這個檢察建議應該發給誰?
“經審查發現,當地林業局具有保護行政區域內野生動物的職能職責,且具備專業的驅鳥知識,能夠督促村民撤網併科學驅鳥。”
2月27日,開州區檢察院向當地林業局發出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書,建議其依法履職,對村民拉網捕鳥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整治;在春耕期間宣傳科學驅鳥方式,消除侵害野生動物資源的隱患。
當地林業局表示,會按照檢察建議書的內容將問題整改到位,以科學方式助力春耕。
“我們這個檢察建議是有‘售後服務’的,不是‘一錘子買賣’。”徐玉峰在送達檢察建議時“友情提示”。同時他們向林業局瞭解到,扎稻草人、裝驅鳥器等方式都可以達到驅鳥的效果,科學又環保。為此,他們希望通過檢察建議督促林業局推廣這些科學方式,讓村民們切實感受到農業生產和保護野生動物並不矛盾。
售後:撤網之後為野生動物拉起“保護網”
當然,檢察官所言的“售後服務”不止於此。
為了保護轄區內野生動物和生態環境,該院公益訴訟部門的幹警們計劃開展一場保護野生動物的專項行動。3月18日,他們召開部門會議,商討著落實這項計劃的具體措施。
“此次疫情讓大家看到了保護野生動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徐玉峰說:“拆除捕鳥網只是起點,我們的最終目的是給轄區內的野生動物拉起一張‘保護網’。”
下一步,該院公益訴訟部門將推進此項保護野生動物專項行動,制定實施方案,聯合相關部門,織密這張野生動物“保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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