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保障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

在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日渐恢复的当口,为了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中的职能作用,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榆林市院和府谷县委号召,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统筹安排疫情防控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院党组精心选派党组精干力量入驻包抓企业,协助指导开展一线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就业扶贫及党建等工作,积极宣传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推动企业健康复工复产。


“你好,这是我们检察院赠与你们企业的60只防护口罩……”在府谷县永春洗选煤有限公司的企业负责人办公室里,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协理员李友正把县检察院帮扶企业的疫情防控物资送到企业负责人手中。

近日,府谷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李友、韩伟及副科级干部白斌先后走进派驻企业府谷县永春洗选煤有限公司、东汇洗选煤有限责任公司和富顺洗选煤有限责任公司,实地查看了企业疫情防控管理台账及防疫物质储备情况,详细询问企业人员防疫登记、检测、公共场所消毒、执勤力量安排等事项;仔细摸排了解了企业职工返工、生产原料供应、产品销售等情况以及企业复工尚存哪些困难等情况。

“府谷县委和榆林市院对民营企业非常重视,出台了详细扶持政策……”“疫情防控绝不能松懈大意,疫情防控不到位,存在极大法律风险……”“要想尽一切办法,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恢复企业生产……”韩伟耐心地向企业负责人强调上级精神,宣讲依法防控及复工复产的重要性。

通过调研了解,当前大多数企业在疫情防控方面,防控意识较强、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疫情防控风险不大,复工复产也在循序渐进展开。但是,也有部分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防控意识有所减弱,抗疫物资储备不足,同时,受当前疫情及煤炭市场价格变动影响,存在员工返工难、恢复生产难及资金周转难等困难。

根据调研掌握情况,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驻企服务力量,抓细抓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重点开展好民营企业涉疫犯罪案件“挂案”专项清理、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黑恶势力犯罪等专项行动,协助企业堵住疫情防控漏点,疏通复工复产环节堵点,克服生产与销售难点,消除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的法律盲点,努力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出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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