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嚴打疫情期間擾亂市場違法行為 一非法經營者被罰26萬元

南海網、南海網客戶端、南國都市報保亭3月20日消息(首席記者 姜飛 通訊員 陳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維護穩定的市場秩序是市場監管的重中之重。3月20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通過南海網、南國都市報公佈了近期查辦的一批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案件,其中,一經營者無證無照充裝經營液化石油氣(瓶)被罰26萬元。據瞭解,此類案件的查辦,有力地維護了當地市場價格和市場供應的穩定。

嚴厲打擊標價之外高價出售行為

為防止肉類經營戶投機取巧,標低價,賣高價,保亭縣市場監管局加大了對各農貿市場、超市等零售市場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價格違法行為。以此警醒廣大市場主體,規範經營,誠信交易,確保肉類價格平穩。

2月19日,該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保亭保城卓某某豬肉攤在經營過程中涉嫌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牛肉。

經查,當事人以高出明碼標價牛肉68元/斤銷售牛肉,且對消費者李某購買牛肉3.16斤,微信付款221元;消費者陳某購買0.66斤,微信付款45元,無法說明實際銷售價格。執法機關認為,該行為涉嫌違反了《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對此,保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一、沒收非法所得16元,二、處以罰款5000元,兩項合計5016元。

據介紹,疫情防控以來,該局查處了5起肉類價格違法行為,罰款20060.6元。

嚴懲不明碼標價欺詐消費者行為

明碼標價對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監督權至關重要,也是經營者的法定義務,疫情防控期間一些不法商家耍小聰明,在賣口罩、酒精、消毒劑等防疫商品時,不明碼標價,高價出售牟取不法利益。該局予以堅決打擊。

3月2日,該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保亭金江農場水良食匯商行未明碼標價銷售口罩。

經查,當事人於2020年2月26日在一個微信名“珊珊姐”處以4.5元/個進價購進了一次性口罩200個,並在其經營的商行內進行銷售,至2020年3月3日被執法人員依法查獲時,已以每個4.5元的價格銷售一次性口罩190個,剩餘10個。

4.5元/個購進4.5元/個賣出?老闆只賺吆喝不賺錢?對此,當事人辯解稱200個口罩是買來自用,有人買他們就平價售出。

執法機關認為,當事人銷售一次性口罩時未進行明碼標價,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為此,該局對當事人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據瞭解,疫情防控以來,該局受理口罩類投訴舉報42件,已全部辦結,其中辦理口罩類“訴轉案”3宗,罰款金額10074.3元。

無證無照充裝經營液化石油氣(瓶)被罰26萬元

疫情期間,保亭縣市場監管局加強對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重點對各景區景點、小區、充氣站、酒店特種設備的檢查。

近日,該局查辦了一宗無證充裝液化石油氣及無照經營液化石油氣瓶案件。

經調查,當事人曾某某在未取得營業執照和充裝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從事氣瓶充裝和銷售活動。執法機關認為,該行為違反了《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五條: “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移動式壓力容器或者氣瓶充裝活動的,予以取締,沒收違法充裝的氣瓶……”和《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六條:“經營者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職責的部門予以查處”之規定。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法》及《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相關規定,該局執法機關對當事人處以260000元的行政處罰。

該局負責人認為,疫情當前,違法行為無大小,任何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都必須從嚴從重從快查處,為這場戰“疫”的最終勝利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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