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责知规,从严治检——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传达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3月19日,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景源主持会议并讲话。


明责知规,从严治检——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传达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张景源检察长全文领学、解读包括总则、原则、责任落实、监督追究和附则等25条规定的内容。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于3月9日颁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党中央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重大决定的具体体现,是确保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的有效保证。两级检察院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入研读《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方式、监督追责等作出的各项明确规定,进一步推动全市检察机关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市两级检察院要深刻认识《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学习领会,要把《规定》作为两级检察院党组织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规定》的学习宣传解读,确保全体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主要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落实,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责”字当头,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担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工作岗位上。

两级检察院党组书记要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同时抓好分管部门和联系院党的建设,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市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政治部、检务督察等部门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分工合作,同心协力,健全党群组织,统筹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两级检察院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要按照要求把应负的管党治党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到行动上。

会议要求,市检察院要把机关党建和系统党建同步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规定》具体实施细则或办法,制作管用实在的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坚决防止出现“灯下黑”等问题,推动两级检察院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好。要推动党组主体责任和驻院纪检组监督责任协调贯通,共同担负起从严治党责任。要以落实《规定》为契机,推动全市检察机关从严治党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在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中打造玉林检察党建品牌。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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