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增大,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连发公告、通知把外防输入作为当前重中之重近日赣州警方就处理了一名境外返回男子。
3月17日晚,瑞金市公安局象湖派出所民警接到社区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求助称:"一名从国外入境的瑞金籍男子刘某振,不配合疫情期间的隔离观察,请求民警帮助。"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刘某振住处。
民警通过与刘某振交谈得知,他于3月12日从菲律宾乘坐飞机入境,在广州落地后于13日乘坐动车回瑞金,期间一直未及时向防疫部门进行申报。
在与刘某振接触时,他情绪激动,拒不配合社区的隔离要求,考虑到当前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输入的关键时期,民警耐心向其宣传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让其认识到一个细微的环节出差错,都可能导致无数工作人员的心血付之东流,希望其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经过2个多小时的劝说,刘某振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接受了身体基础检查。在确认体温无异常后,民警和医务人员将其送往瑞金市指定隔离点观察,民警也对刘某振的行为进行了教育训诫。
赣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赣州市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措施的公告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快速蔓延扩散,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增大。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进一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向稳向好的局面,保障广大市民和境外来赣州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严格执行《关于江西省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九条措施的公告》(2020年第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境外输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市新冠指字〔2020〕40号)的基础上,结合赣州实际,现就几个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用工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以及房屋出租等单位和个人,获知从境外来赣州人员信息后,应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各地报告电话附后。
二、疫情期间暂不前往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任何人不得私自接运入境人员。
三、对在境外已经确诊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形的恶意进入赣州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拒绝配合有关地方和单位实施隔离治疗和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四、指定市第五人民医院为外籍入境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
五、设立24小时涉外咨询求助热线,电话:13879729073。
归国后依法依规接受检疫隔离
是对人民生命安全负责
是对“疫”线每个人的艰辛付出负责
更是对自己的身体健康负责
战疫未结束
请大家千万不要放松警惕!
如实报告个人情况
是身为公民的底线要求
请尊重他人的不懈努力
来源 : 综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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