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江门首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基本完成生态环境修复

近日,江门开平市龙胜镇白村村委会非法固体废物填埋场的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已进入尾声,标志着江门首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基本完成生态环境修复。

该案通过开平市人民检察院的积极推动,赔偿责任人共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442万元,破解了以往“个人、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的难题,促进了江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江门首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基本完成生态环境修复

基本完成修复的二号填埋场,垃圾已清运完毕,边坡种上了植物。


非法倾倒垃圾逾4万立方米 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约500万元

该非法固体填埋场在龙胜镇白村村委会,省道274以西约2公里的大山里,共有非法固体废物填埋点3个,最小的经平整处理过的填埋点,平地面积也比篮球场大。

被告人梁某于2000年向开平市龙胜镇白村村委会租赁案发山地及水田地。从2017年5月开始,被告人梁某擅自改变山地、水田用途,设置非法固体废物填埋场,在未作任何防渗、防漏处理的情况下,为他人提供场地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倾倒的工业固体废物、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主要为药用胶囊厂的牛骨粉,来自深圳市和中山市的生活垃圾,以及酱油厂的酱油渣、污泥等。为了防止事情败露,被告人梁某在入口处设置了铁闸门,不让村民进入。

2018年8月2日,原开平市环境保护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该处堆放着非法倾倒的固体废物,经损害评估,固体废物总量约42433立方米。经评估,该案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总计约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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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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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取证


赔偿责任人支付442万元 破解“个人、企业污染,政府买单”难题

开平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即由检察长挂帅成立专案组,并到污染现场对固体废物的堆放、污染情况进行查看和调查取证。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该院认真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多次与赔偿责任人进行释法说理,敦促其切实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争取从宽处理。刚开始,赔偿责任人认识存在偏差,认为这些固体废物不是其倾倒的,均拒绝承担责任,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摆事实、讲法理,四名赔偿责任人的思想发生转变,终于同意承担赔偿责任,承诺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共计442万元。2019年3月,开平市人民检察院就该案向江门市人民检察院请示,并积极配合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相关工作。

2019年7月,在江门市、开平市两级检察机关和开平市龙胜镇政府的共同推动下,促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与4名赔偿责任人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赔偿责任人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442万元。

为确保环境修复工作的顺利进行,开平市人民检察院逐一督促赔偿责任人尽快将赔偿费用缴付到位,并多次到现场对环境修复工作进行监督。因四名赔偿责任人有悔罪表现,主动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开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四人作出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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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人员与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案件民事赔偿问题进行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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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人员与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执法人员研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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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实地查看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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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运现场


在一些污染环境案件中,由于肇事人员赔付能力不足,最终往往是由地方政府买单,因此,需要用足用好法律让涉案企业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该案的办理,是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共同有效衔接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的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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