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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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婺源县委书记吴曙主持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吴云飞、董立新、葛健、汪培欣、汪春萍等县四套班子在家领导出席。

婺源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召开

会议传达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情况巡查总结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坚定信心再出发,树立发展信心,积极主动谋划,在婺源掀起干事创业新热潮;要咬定发展不放松,明确发展目标,聚焦主打产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快推项目惠民生,坚持“项目为王”,加速推进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推动民生福祉提升;保持定力走“特色”,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紧扣生态做好文章,坚定绿色发展道路,立足发展实际招商引资,推动全域旅游和生态工业发展;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要形成合力勇冲锋,全县上下要团结一致,齐心协力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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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有关重要论述;县领导董立新、詹显华、潘显峰、江金盛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省委全会、市委全会会议精神和我县工作实际,围绕“乡村振兴”进行了主题交流发言。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有关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2019年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作风建设是一个永恒课题,必须长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把纠治“四风”作为一项长期系统工作,动态把握、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持续保持监督问责高压态势,推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县委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江淦泉 单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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