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实现烟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

大小新闻客户端3月21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通讯员 王翔 刘邦伟)今年是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9周年,记者从市绿化委员会获悉,自2018年1月我市启动实施全域绿化三年行动计划至今,全市累计完成造林27.22万亩,今年已完成1.56万亩造林任务,目前已完成三年总任务的85.1%。今年,我市将继续全面推行林长制,大力推进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退耕还果还林、森林生态廊道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城乡绿化美化五大工程,全面提升山区、水系、陆域及城区绿化水平,进一步构建完善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去年11月,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提出2019年底全面实行林长制,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以及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序的森林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按照《方案》,我市分级设立林长,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全市设立总林长,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相关市级领导担任副总林长。此外,在昆嵛山、大南山、牙山、罗山、艾山、招虎山等重要生态区域设立市级林长。

根据《方案》,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保护区域,落实保护措施。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杜绝以各种名义侵占林地,清理整治乱占滥用等突出问题。落实森林等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探索建立珍稀濒危树种种质资源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补偿制度。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

同时,我市持续科学编制森林防火规划和森林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加大森林灾害防治力度,抓好虫情监测点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强松材线虫病等普查监测,抓好疫木清理,防范疫情蔓延。同步健全森林防灾减灾体系,建立森林防火热点监控平台,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组建专业扑灭火队伍和护林员队伍,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按照最严格的标准,采取最有效的措施,开展最严肃的问责,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

为加快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我市科学编制荒山荒滩绿化、森林抚育经营、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等专项规划。在现有和新建道路沿线、河海沿岸,建设完善具有防风固沙、防水土流失、防汽车尾气、防海雾、防噪音功能于一体的生态景观林带,实现林成网、路成行、岸成荫;开展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持续加强采煤塌陷地、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

此外,我市还将加快建立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以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为基础,明确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建设全市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的动态监测体系,推进森林抚育经营管理,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强化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展林果、种苗花卉、森林旅游康养等特色产业,实现森林等生态资源的良性可持续发展,推进林业产业化。力争到2025年,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文明及林业发展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资源质量不断提升,生态功能日益完善,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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