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同一具体行政行为,部分人申请复议,部分人起诉,如何处理

网友问:

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如果一部分人已经申请复议,另一部分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都已经受理,不过复议受理在诉讼之前,现在怎么处理?

对同一具体行政行为,部分人申请复议,部分人起诉,如何处理


江西文修律师事务所李海军主任律师答复:

如果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法院需要以复议结果为依据的,可以法院中止审理,如果是不必要共同诉讼的,起诉的照常审理,复议的照常复议,按程序走。

如果这些当事人作出统一决定决定同步走的话,那么可以商量好将复议申请撤回,共同参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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